3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3月27日至28日在长春召开,会期两天。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主持。主任会议建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为: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审议吉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审议《吉林省肉牛种业管理条例(草案)》《吉林省气象信息服务条例(草案)》《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关于废止<吉林省行政复议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审议《长春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长春市养老服务条例》《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长春市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辽源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工作规则》《白山市石人血泪山保护条例》《松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松原市爱国卫生条例〉第十八条的解释》《白城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修订)》;审议省政府关于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专题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2023年吉林省实施50项民生实事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视察方案的汇报,研究通过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草案)和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
范锐平、田锦尘、贾晓东、郝国昆参加会议。(文/李佳星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