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5月28日至29日在长春召开,会期两天。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主持。主任会议建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为:审议《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意见(审议稿)》《吉林省水网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草案)》《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吉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草案)》《吉林省粮食流通条例(草案)》《吉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审议《辽源市梅花鹿产业发展促进条例》《通化市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黑木耳产业发展条例》等13部地方性法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吉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情况的报告、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公检法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书面);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开展健全产权制度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关于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情况视察、关于开展兴边富民专题调研、关于开展推进全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吉林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方案的汇报。
田锦尘、刘金波、贾晓东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