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公务员,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调国家公务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职位及数量
机关文字综合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人员4名。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热爱人大工作,公道正派,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坚持原则,谦虚谨慎,求真务实,团结同志,遵守保密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甘于奉献;
2.省内党政机关正科级职务以下(含正科级)的国家公务员;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3年以上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综合性文字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6.中共党员;
7.身体健康;
8.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调入人选、试用、正式调入。
四、报名办法
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至19日(星期日)9:00—11:30,13:30—16:30。报名者自带《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此表从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告板www.jlrd.gov.cn、省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www.jl.gov.cn下载)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近期小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本人独立撰写的3篇以上文稿材料,到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人民来访接待室(长春市百汇街1255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后院)报名。
报名者咨询有关事项,请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监察处联系。咨询电话:0431-85091659、85091624。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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