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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02 1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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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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