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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5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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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