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以党的建设为总抓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紧紧围绕省委工作大局,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的全面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是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宣讲,举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讲座12期;召开7次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完成研究课题31项。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就人大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工作向省委请示报告53次。全年共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和24次主任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坚决担负起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责任,保证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贯彻落实。全年召开26次党组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常委会党组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15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召开省人大机关党支部建设工作座谈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召开省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站位,做到讲政治、讲规矩、守纪律;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大“三查(察)”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共组织120多人次参加立法调研、人大监督等工作;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会议请假通报制度,全年会议出席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履职经验交流活动,全年组成人员在全体会议上交流履职经验9次,着力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调研能力、学习能力、审议能力,不断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
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
提高专业基础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落实常委会党组成员联系专门委员会党支部的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在专门委员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实完善专门委员会力量,全年共增补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13名,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常委会全年召开35次汇报会、调度会,全面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的领导,充分发挥常委会在人大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
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制定并完成四个方面17项重点任务;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在省人大机关开展人大精神征集活动,确定“政治坚定、履职为民、良法善治、振兴吉林”的“吉林人大精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召开青年干部、复转军人座谈会,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举办各种交流、研讨活动60场多次,着力提高干部的素质能力;充分利用吉林人大刊物、网站和公众号,加强人大宣传,有效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全年接待来信来访1921人次。
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
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指导,向各市县人大发出《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的函》《关于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法律监督工作的函》,推动全省各级人大齐心协力、共同抗击疫情。省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了全省人大监督工作视频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省市县三级人大上下联动,注重在重大立法、监督工作中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动。
省人大常委会将更加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人大工作的能力,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更加重视人大自身建设,全面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在立法、监督、任免、决定和代表工作中,坚决履行好重大职责使命,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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