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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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

发布时间:2021-05-27 21:17:00

作者:文字:姜新 王瑞 摄影: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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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今天(5月27日)下午在长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金振吉,副主任张焕秋、贺东平、彭永林、庞庆波、贾晓东,秘书长常晓春及委员共55人出席会议。副省长李伟,省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伊君,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市、州及扩权强县试点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本次全体会议。

  张焕秋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吉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学前教育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平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辽源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通化市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白山市浑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吉林省汽车产业创新日”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下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金振吉向部分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按照《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部分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