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人大常委会对农村社会治安工作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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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人大常委会对农村社会治安工作进行调查

发布时间:2012-08-30 1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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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全市农村社会治安工作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双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放带领调查组,对市政府2010年以来开展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一行深入到农村乡镇、村屯,认真听取了乡镇、村社会治安工作情况汇报,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群众及派出所、司法所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针对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问题,调查组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应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领导。切实解决好部分地方对农村社会治安工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等问题。同时,应进一步完善长效责任、监督、考核机制,保证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更好的持久开展。

  二是应进一步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刑事犯罪和治安案件。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杀人、抢劫等重大恶性案件,要发现一起,侦破一起;对多发的侵财案件,应快侦快破,以保障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对涉黑、涉赌、“乡匪屯霸”、寻畔滋事等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要露头就打,决不姑息养奸。

  三是应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各级综治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农村安全防范机制;做好犯罪的预防和矫正工作,抓好民事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以减少案件的发生。

  四是应进一步加强农村治保组织建设。完善以农村治保组织、治安巡逻队、治安员为主体的村民自治防控体系。每个屯部应设治安员,负责维护本屯治安秩序。

  五是应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公安机关应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以最佳的工作状态,完善的警务运行模式,维护好农村社会治安的稳定。

  文/刘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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