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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31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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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15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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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聂文权副主任代表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五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要在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实现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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