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1-25 19:29:00
五年来,教科文卫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十一届人大会议的各项决议,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责,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全省教科文卫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立足省情,突出特色,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近五年,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生领域法制保障工作,重点推进社会领域立法。教科文卫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立法工作任务。五年来,委员会向常委会提请审议了《吉林省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吉林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审议了省政府提请的《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管理条例(草案)》等5部地方性法规案。按照《吉林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31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废止了2部,修改了18部。本届起草、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拓宽对社会事业的规范面,其内容涉及教育、文化、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食品安全等方面。既有全局性、综合性的工作,又有如高句丽保护管理等专业性的工作。既突出了教育、食品安全两个社会热点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又力求解决教科文卫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教科文卫方面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委员会起草、审议地方性法规的程序,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教科文卫方面地方性法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委员会在总结多年立法工作经验基础上,讨论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程序、质量要求。在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审议过程中,委员会注意把握这样几个环节:一是注重坚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原则,立足省情,突出地方特色,法规草案的质量逐步提高。属于实施性的地方性法规,比较好地解决了地方特色和针对性问题,不求大而全;属于创制性的地方性法规,注重解决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二是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成熟的经验,充分借鉴其他省区市相关地方立法的做法,在解决本省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每部法规出台前,委员会与有关部门都要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广泛征求、吸收和采纳各方面好的意见建议,保证法规质量。三是在政府提请审议法规议案前适时提前介入,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与起草部门共同研究、讨论法规所要解决的问题,为委员会、常委会审议做好基础性工作。由于较好地把握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等地方立法的关键环节,提高了地方性法规的质量。
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紧密配合政府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颁布施行的《吉林省国防教育条例》、《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与省体育局合作编写了《〈吉林省全民健身条例〉导读》,对条例中的各个条款进行诠释、解读和细化,以利于条例的贯彻执行,促进了法规的顺利实施。
此外,委员会还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等法律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完成了对《吉林省著名人物档案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各专门委员会转来征求意见的法规草案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并及时反馈。
二、关注热点,服务民生,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委员会积极适应新形势,把涉及我省教科文卫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按照监督法的规定,配合常委会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五年来,协助常委会完成了对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防震减灾法、文物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地方志工作条例等9部法律、行政法规和《吉林省促进科技企业发展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检查和视察工作。完成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学前教育、标准化、新闻出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食品安全等专项工作报告的调查、审议意见整理转办等各项工作。委员会还适时听取了省政府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文化产业发展、招生考试、高考录取、知识产权战略、中医药发展等工作汇报16次。
为了提高监督工作实效,科学规范监督工作,委员会在总结多年监督工作经验基础上,依据监督法的规定,讨论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做好监督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议题选定、程序安排及跟踪反馈等有关事项。
在监督工作中,委员会注重在内容安排上围绕中心,突出保障民生这条主线,力求形成推动工作的共识与合力。本届以来,食品安全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三次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每次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转省政府办理。2011年,省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认为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请省政府副省长认真研究采纳。我省人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和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在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经常交流思想,就监督工作的初衷、目的,对监督事项的基本看法、评价等问题统一认识;客观地认识与分析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成因,共同研究探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积极鼓励和支持有关方面着眼于改革创新,拿出攻坚克难、寻求突破的措施与途径;必要时,委员会以至常委会领导亲自出面协调,为他们解决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服务
五年来,委员会围绕立法、监督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了27次较大范围的调研活动,协助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完成了对电影产业促进法、食品安全法、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产学研相结合情况、《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工作进行的立法调研和工作调研。在调研项目的安排上,注重与立法、监督等工作相衔接,对教科文卫方面的9部地方性法规安排了省内或者省外立法调研。对新闻出版、食品安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列入常委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全省性的调研。对食品标准、中医中药、地方志工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委员会工作议题安排了省内部分市州的调研。在调研过程中,委员会采取多种形式,注重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向常委会和有关方面提交了一批有分量的调研报告,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大部分被有关方面采纳。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委员会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结合后金融危机时代文化产业大发展的趋势和国家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鼓励政策,适时地组成课题组,利用近两年的时间,对如何推动文化产业科学发展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编写了《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一书,从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高度,立足全国,着眼全省,全面梳理了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成功经验,初步探讨了我国发展文化产业的主攻方向,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吉林省发展文化产业的对策和建议。体现了人大专门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促进和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职能作用,增强了调查研究的能力,提高了依法履职的水平。
四、完善制度,加强联系,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在每次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接到代表们提出的议案后,委员会都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五年来,委员会办理了田金运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吉林省校园安全条例〉的议案》、熊梅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议案》、李一奎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吉林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的议案》、毕黎琦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吉林省社区卫生管理条例〉的议案》等4件议案,办理了盖雁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考试立法”的建议、夏军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强省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对地方政府教育费附加使用情况视察和监督”的建议。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委员会都纳入重要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多次召开办理协调会,随时掌握办理进展情况,按要求及时答复代表。在办理李一奎代表领衔提出的议案过程中,为提高议案办理质量,委员会召集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法制办、卫生厅等部门参加的议案办理协调会,专门就议案办理的具体问题进行协调。并联合组成调研组到通化、四平等地进行调研,召开保健用品生产、流通企业、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还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卫生室的领导进行沟通,了解国家保健用品立法的情况,并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省卫生厅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委员会在向常委会提交的报告中,建议将此立法案列入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积极为代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一是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无论是自己起草的法规议案,还是审议政府提出的法规议案,委员会都及时地向全省人大代表发函,征求他们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会都能认真研究,在相关的法规中予以采纳。二是邀请代表参加监督工作。委员会在组织执法检查和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时,每次都邀请2-4位人大代表参加,得到了积极配合。代表们提供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丰富了监督工作内容,促进了委员会的工作。三是邀请代表参加委员会的一些会议和活动。五年来,共邀请代表参加“三查(察)”活动135人次,既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机会,也为有关部门更多地了解基层呼声拓宽了渠道。
不断探索代表履职方式的创新。结合委员会工作的特点,按照便于活动、突出专业、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四个专业代表小组,代表小组成员由本届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中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的22位代表组成。五年来,代表小组成员参与了多项立法、监督等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既拓宽了教科文卫方面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渠道,又延伸了委员会的工作触角,提高了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质量。
五、增强素质,转变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委员会始终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路线为核心,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本届共召开委员会会议34次,对重要事项做到了集体审议、研究和作出决定。注重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通过给任务、压担子等形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为代表大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委员会“四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办公室文书、印信、档案等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的管理,各种材料文字质量明显提高。五年形成会议纪要34期,《情况反映与交流》39期,处理人民来信9件。
坚持每年召开与对口部门联席会议,派人参加所联系部门召开的全局性或者重要的专项工作会议,讨论修改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同省人民政府教科文卫部门工作联系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制度。与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之间,也做到了及时沟通、相互配合。委员会还通过每年一次的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加强与各地人大常委会及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的联系。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教科文卫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关注民生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人大教科文卫监督工作”、“食品安全问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事关全局的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并邀请省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与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区市的联系也进一步加强,五年来,派人参加了7次全国人大有关方面组织的研讨会、座谈会,共接待了30余批来我省进行调研考察的兄弟省区市客人,交流了工作,增进了友谊。
五年来,委员会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形势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对人大教科文卫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今后还需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法规草案的起草过程,增加自身起草法规的数量;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的方式,使监督更加得力、有效;进一步深化调查研究,力求选题更为精准,方法更加科学,服务作用更加明显。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在省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教科文卫委员会一定会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省人大教科文卫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