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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3年1月14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3-01-25 19:31:00

字号:【  大      】

  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自2008年1月产生以来,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五年工作回顾

  (一)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法规初审质量

  本届财经委共完成了《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吉林省信息化促进条例》等6部地方性法规的初审工作;对36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的8部法律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了修改建议。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以人为本,更新地方立法理念。在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时,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建议,把社会领域的立法项目作为重点放在突出位置,将制定《吉林省促进就业条例》和《吉林省社会保险条例》、修订《吉林省劳动监察条例》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之中。在初审地方性法规时更加关注民生,注重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2011年财经委初审目前已经常委会三审通过的《吉林省公路条例》,在全国率先解决了乡村公路建设和养护问题。

  二是统筹兼顾,提前介入法规起草工作。财经委加强对有关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切实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对年度立法计划中的立法项目,主动与起草部门联系,提前了解法规草案起草工作进展情况,对法规草案中的核心内容、基本原则、难点问题和体系结构等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力求达成一致意见。

  三是研究立法工作规律性,抓住重点环节,切实提高法规审议质量。财经委致力于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一方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深入开展立法调查研究,抓住重点环节,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一方面依托人民代表大会作为立法机关这个平台,广泛利用社会立法资源,发挥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对各方面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不同意见,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研究论证,综合权衡利弊,充分吸纳。具体做法为:向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人大代表发函征求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组成由财经委、法工委、政府有关部门、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立法咨询员参加的立法调研组,赴省内外开展立法调研;向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发函,征求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对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召开立法咨询员会议,对条例草案中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问题进行研究论证,注重条例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确保条例符合国家法律,维护法制的统一;征求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意见,确保法规之间的规定一致,互相衔接,尽力避免法规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达到法规体系的内在统一;力求全面准确完整地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书面反映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财经委组成人员,供他们审议时参考。

  四是立改废结合,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修改完善法规。财经委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除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责任和召开委员会会议审议外,还采取请相关部门负责人来人大机关或深入相关部门的灵活方式,集中安排时间分别召开法规清理协调会,了解各部门法规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各部门对有关法规的清理修改建议,对需要修改的法规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适用性逐条进行研究论证,尽最大可能找出存在的明显不一致、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力求使修改后的法规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适应,提高法规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创新工作方式,财经委严细认真地推动法规清理工作的开展,清理工作卓有成效,对负责清理的36部地方性法规统一研究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其中,建议废止7部,不作修改11部,修改18部。

  (二)促进经济发展、关注改善民生,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五年来,财经委每年审查2次计划和预算草案及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开展2次执法检查;为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13次视察和专题调研;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来我省或者受全国人大委托在我省开展专题调研6次。在监督工作中力求做到监督与支持相结合,推动政府开展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着力促进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省委提出要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战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几年来,财经委紧紧围绕这一战略开展了经济监督工作。2009年和2012年我们两次协助常委会对全省工业集中区(开发区)建设和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在视察报告中提出了人员编制归属不明确、土地、财政、金融瓶颈等与工业集中区发展不适应的问题,省政府召开全省开发区工作会议对这些问题都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特色工业园区作为工业化的集中体现,是区域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2008年,财经委协助常委会开展了关于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情况的视察。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我们提出的意见,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努力抓好落实。2009年把特色工业园区的用地要求纳入《省级土地规划修编》,并加大了对园区建设、发展的扶持力度。对于“三动”战略,一方面,我们高度关注省政府出台的以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效果,尤其是我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铁路、机场、高速公路)建设的进展情况,于2010年开展了专题调研。另一方面,为全面了解我省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情况,2010年,财经委协助常委会进行了在建大项目视察,进一步促进政府在优化投资结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规划纲要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战略。为全面推进先导区建设,2010年,在纲要实施一周年之际,财经委协助常委会对我省推进先导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2011年又一次视察了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和珲春市边境合作区。在视察报告中,我们强调协调机构不健全是目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此,省委主要同志批示要专门研究这个问题。

  二是立足长远,着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发展服务业,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又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重点和重要突破口。2011年,财经委协助常委会开展了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视察,视察报告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的重视,批示要认真研究办理。2009年是省政府实施民营经济三年腾飞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民营企业遭遇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面临困难最多、挑战和机遇并存的一年。财经委敏感地抓住了这一课题,协助常委会开展了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视察,为我省民营经济走出困境助力。金融问题是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瓶颈。为此,我们充分发挥财经委组成人员中四位是银行家的专业优势,积极探索破解之道。2009年,财经委协助常委会对我省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事后专门召开视察报告交办会,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三是突出重点,着力促进我省支柱产业健康发展。汽车、石油化工、农产品加工业是我省的三大支柱产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省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汽车产业的发展。2011年至今,由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润璞带队,我们先后赴安徽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和河北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报送省委主要领导。报告总结了各地汽车工业发展的经验,同时提出了对我省汽车产业的启示和建议。省委书记作出重要批示。石油化工产业是我省的第二大支柱产业,也是我们关注的焦点之一。每次视察工业集中区时,我们必看化工园区;视察安全生产情况时,也要到化工企业进行视察。农产品加工业是我省的第三大支柱产业,我们每次视察都安排到相关企业。如通过国企改制情况的视察到吉林森工集团进行调研,通过对开发区的视察了解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情况,通过对食品安全的视察了解食品加工相关产业现状。

  四是抓住热点,着力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本届以来,财经委紧紧抓住改善民生这个大题目开展了一系列监督工作:2008年,财经委协助常委会对全省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了视察,督促政府真正把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到广大人民,体现社会公平正义。2008年和2010年,我们进行了两次劳动合同“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通过对比可以看出,我省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用工备案率、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率较上一次执法检查时均有大幅度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切实维护。就业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2009年,财经委在视察全省就业工作时发现,金融危机后外出打工的返乡农民增多,吉林市当地有许多新项目都是返乡农民工搞起来的,我们及时总结了农民工返乡再创业的经验。省委主要领导批示宣传部、人社厅、农委在全省宣传推广。食品安全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10年,财经委协助常委会开展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情况的视察。省委主要同志肯定视察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批示主管副省长予以研究、采纳。物价问题涉及民生,是群众关注的敏感问题。2011年,财经委协助常委会对全省稳定物价情况进行了视察。省委主要同志在视察报告上做了批示,并请省长和省政府研究视察中发现的问题。

  五是注重实效,着力推进预算审查监督不断深入。本届以来,我省部门预算审查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自2008年起,提交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数量逐年增加,2012年已达到112个。为增强审查监督实效,我们还选择了部分预算单位进行重点审查。其中,2010年选择9个部门,2011年选择29个部门,2012年选择30个部门。研究制定了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方案,召开了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动员会,组织有关力量对确定的重点部门逐一进行审查。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深入到部门预算单位,听取关于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建议省审计厅把人大重点审查的部门预算单位的年度决算列入审计工作计划,提出专项审计报告,为人大审查监督部门预算编制及其执行情况提供重要依据。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省人大部门预算审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部门预算的约束力明显增强,预算信息公开的进程明显加快,各预算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明显提高。

  (三)增强服务意识、搭建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财经委高度重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一方面,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或者专题调研活动,认真倾听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代表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反映到视察或者调研报告里,供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参考。另一方面,人大代表通过参与视察或者专题调研活动积极履职。在财经委组织的活动中,代表们就视察或调研中切身感受掌握的情况,认真整理,通过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代表议案、建议或向代表之声、吉林人大供稿等途径,为吉林省的和谐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五年里,财经委共办结代表议案4件。每次接到交付财经委审议和办理的代表议案,我们都按照有关法规要求,专门召开委员会会议,对议案进行认真研究,将其作为委员会年度重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制定议案办理工作计划,并指派专人负责。为了提高办理效率,我们在多次召开会议督办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将议案办理工作与委员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相结合,加快议案办理进程。2008年,代表提出制定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议案,在大量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财经委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向省人大常委会建议将制定《吉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2009年,该条例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已颁布实施。2010年,代表提出制定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方面地方性法规的议案。考虑到该议案涉及部门多、各方分歧大、办理难度高,财经委建议将听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列为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要点。通过将代表议案办理与监督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代表对议案办理情况感到满意的同时,又进一步推动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

  (四)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切实加强委员会及办事机构自身建设

  财经委一直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基础和保证,把提高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目标,积极探索,不断实践,认真落实并取得实效。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制度建设。本届人大财经委在上届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基础上,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适时建立新制度,制定了《财经委员会办事部门做好服务工作的规定》等3项制度规定;根据《监督法》规定和《吉林省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方案》的要求,修改完善了《财经委员会工作规则》等10项规章制度,为委员会及办事机构更有效地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省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认真参加“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大讨论活动和“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实践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日常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学习的同时,更加注重对财经业务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对经济形势的分析,了解和把握全省经济发展的脉搏,更好地为履行职责、促进全省经济发展服务。

  三是借力外脑,充分发挥代表专家咨询组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经济立法质量、增强经济监督工作实效,切实做到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根据《监督法》和《吉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精神,我们选聘部分省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组成代表专家咨询组、顾问组,为委员会依法开展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四是走出去、请进来,加强对外联系与交流。财经委非常重视与上下级及兄弟省市区人大的沟通与联系。换届之初,我们就在刘润璞副主任带领下,主动接受全国人大财经委的指导。按照全国人大财经委的要求,认真承办部分省市区人大财经委办事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多次受邀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其他地区召开的财经工作座谈会。积极做好兄弟省市区人大财经委来我省的考察接待服务工作;赴各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努力改进自身工作。每年都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加强联系,促进交流,不断改进工作。2012年,组织召开了全省人大财经环资工作座谈会。这是本届以来第一次由省人大三个部门联合召开的全省范围内的座谈会。通过这种横向和纵向的联系,不仅取得了上级人大工作上的指导,而且兄弟省市以及下级人大之间也沟通了情况,达到了相互促进的目的。同时,财经委注意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届初,召开了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会议;每年年初召开会议,收集立法、监督工作议题;开展各项监督活动期间,更是密切配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五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每年年初,财经委都根据工作要点的安排,制定办事部门工作目标管理方案,建立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的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规定时限,定期逐级按目标检查工作,阶段性滚动工作目标。按照目标管理方案的要求,调动和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高质高效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几点体会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原则,也是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工作原则。几年来,财经委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开展立法和监督工作。把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着眼点,把握发展和民生两个关键,树立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观念,确立立法和监督工作思路,开展了信息化促进、促进就业等经济立法工作,开展了工业集中区建设、稳定物价等监督工作。实践证明,只有紧紧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履行职权,开展工作,才能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在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完成立法和监督等各项任务上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不断创新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源泉和动力。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创新人大工作,推进人大工作发展,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呼唤,也是人大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几年来,我们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有所创新,又在与时俱进中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把创新和增强工作实效作为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要求和目标。立法中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地方立法理念,在全国率先解决了乡村公路建设和养护问题。监督工作针对棚户区改造和安全生产开展了连续监督、跟踪监督,督促落实整改。以部门预算审查为突破口,不断强化对计划和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尤其是在监督工作中,我们一改以往工作方式,实现了“三个转变”:在省里听完相关部门汇报后,下去视察顺序由先听汇报、后实地察看转变为先实地察看、后听取汇报;视察地点由事先安排好,转变为定点和随机抽查相结合;视察意见由一人讲,转变为视察组人人发言。另外,在每次视察或执法检查之前,还结合监督工作内容组织专题知识讲座,使大家对视察或检查工作从基本知识到有关法律法规都有深入的了解,便于加深工作思考。工作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学习新知识、寻找新思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够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开创人大财经工作新局面。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根本方法。调查研究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法,也是我们人大开展财经工作的根本方法。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才能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才能明确财经工作的重点和关键所在。调查研究也是科学决策的依据,只有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对那些基本的、重大的、长远的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才能保证人大决策的科学性。几年来,我们不论在立法、执法检查、视察以及对计划和预算审查等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深入实际,广泛调查研究,向基层了解情况,到兄弟省市区学习考察。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使我们经济立法质量得到提升,经济监督更有实效,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注重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内在要求。人大财经工作作为人大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范围广,任务重,而且专业性要求高。财经委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人大财经工作的内在要求。为了提高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财经委非常重视学习,积极为工作人员学习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工作人员在职学习。此外,委员会还加强制度建设,建章建制,规范工作程序;注重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编印了财经动态与反映等内部资料;注重文档资料的历史承接,创建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等等。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人大财经工作面临的任务将更加繁重,我们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人大财经工作。

  十一届人大财经委在各方面工作中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参与地方经济立法工作上,财经委主导提出的立法议案还不多;对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力度亟需深化;对政府部门经济工作的监督力度有待加强;委员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这些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以期把人大财经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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