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弹指一挥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迎来40周年。40年来,我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增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始终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贡献智慧和力量!
即日起,我们将开设专栏,刊发纪念文章,让我省民主法治建设的亲历者、见证人讲述依法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权过程中那些珍贵难忘的往事,畅谈依法履职的经历和感悟,记述人大辉煌历程,展望民主法治建设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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