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对侵占校园校舍问题的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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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对侵占校园校舍问题的有效监督

发布时间:2019-07-22 16:35:00

作者: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退休干部 巩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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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我在德惠县教育局工作。元旦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局长找我谈话,说要调我到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我事先没有联系过调动工作,甚至不知道人大常委会具体干些什么工作。通过与局长谈话知道,由于县人大常委会刚刚换届,新到任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经过研究,要从县直几个科局抽调干部充实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我是被选中的认为有一定文字工作能力的人选。就这样我带着几分迷茫的心情,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报到了。

  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对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作了修改。决定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作为一项重要制度被正式确定下来,构成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1980年德惠县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人大常委会,这在德惠县历史上是第一次。对于这个新生事物,人们议论很多。有人说,什么“年纪大,身体差,上人大”,什么“大牌子,空架子,老头子”,他们把人大常委会看成是“养老机关”。甚至有人说人大工作就是“举手、通过、走形式”,他们把县人大常委会看成是“举手的机关”“走形式的机关”。

  同时从县直科局调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有4位同志,我们有类似的心情,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正在此时,县委决定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我们就参与筹备这次会议。通过这次会议,与会人员提高了对地方人大常委会性质、地位、职权和作用的认识,解决了如何适应历史性的“过渡”,即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说的那样:“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但在当时,怎样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人大常委会的很多同志都缺乏经验。

  县人大常委会如何开展工作?如何使工作取得实效?这是县人大常委会几位主任思考的问题。当时的常委会主任张宗田,曾任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他是位老干部。如何做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对他来说也是个新课题。但他善于研究,肯动脑筋,他鼓励我们每个人在工作中要发挥创造性。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九年时间里,给我留下深刻记忆的是县人大常委会对《吉林省校园、校舍保护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

  首先是通过调查研究,确定常委会会议议题。在确定每次常委会会议议题上,以前随意性比较大。而要使议题更有针对性,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同志要通过调查研究,把社会关注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列为常委会会议议题。1986年,我被常委会任命为教科文卫办公室副主任。在与教科文卫办公室负责联系的各科局的沟通中,了解了一些情况。教育是民族振兴与社会进步的基石,整个社会对教育十分关注。广大中小学的校园、校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了严重破坏。为了使孩子们有个好的学习环境,多方筹集资金建设校舍,当时有句口号叫“三股劲拧成一股绳”(即国家补助、社队公积金筹集、学校勤工俭学收入三方面)建设改造校舍,使校舍面貌有了较大改观。当时处于改革开放初期,经济活动活跃,另外还有文化大革命的遗风,侵占校园、校舍的现象比较多,学校迫切要求尽快解决这一问题。恰好1985年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制定颁布了《吉林省校园、校舍保护管理条例》,使校园、校舍保护管理工作有了法律依据。我们把这些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于是将听取和审议《吉林省校园、校舍保护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列为常委会会议议题。

  其次是组成调查组,对《吉林省校园、校舍保护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查报告。由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办公室牵头,抽调教育局的同志、县人大代表组成调查组,深入到全县各乡镇,选取有代表性的中小学进行调查,找相关人员谈话,实地查看。涉及到被侵占校园、校舍的不同情况,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在调查中我们感到,如果只用语言描述情况,将来委员们在审议报告时,缺乏直观印象。我们请人把校园、校舍被侵占情况拍成照片。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形成了调查报告。列举了校园、校舍被侵占的几种情况,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同时针对这些情况提出了建议,供委员们在审议政府的报告时参考。当时形成的调查报告已载入档案,从当时的笔记本中找出两个例子。如德惠镇中心小学,位于德惠镇三道街闹市区,周围被自然形成的农产品、日杂市场所包围。学校四周个体商户利用学校围墙或教室的墙壁建起来的简易仓库、小吃部、营业室等,有的直接与教室连在一起,堆放的物品将教室的窗户遮挡,不能开窗户,市场的嘈杂声和各种气味严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还有一处农村小学处于村子里,四周是居民,多年来形成了习惯,搞什么大型活动就利用学校的操场,有的人在操场取土、练习驾驶技术、放牧,把柴草堆在学校院内,有的人甚至在操场边上开辟小菜园种植蔬菜。还有德惠县实验小学以及县城内几所中学,由于从农村调来的教师没有住房,他们就占用学校的房舍作为住房,以致越占越多,互相攀比,影响了正常的教学活动。

  三是听取和审议报告,提出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审议意见。1987年春季的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吉林省校园、校舍保护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将调查组写的调查报告发给委员,将校园、校舍被侵占情况拍成的60多幅图片做成展板,直观形象地使与会者了解了情况。张主任说,我们提出的意见要真正能解决问题,如果只是提一些议论性的意见,那人大常委会真是“清谈馆”了。最后形成了三条审议意见:一是对县城内学校周围形成的违章建筑,由县政府组织城管部门予以清理,无条件拆除,恢复原貌,并创造条件在适当时机把市场迁走。二是农村学校违反条例的现象,责成当地领导,尽快解决。三是对于占用校舍的教师,可以给与适当的补助,让他们迁走,暂时租房,在建教师住宅时,可优先给予安排。

  四是跟踪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常委会会议半年后,我们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事实证明,审议意见完全得到了落实。德惠镇中心小学校长说,过去我们要求商户拆除这些小仓库,他们跟我们讨价还价,要高额赔偿,似乎他们有理。这次城管部门来清理,很快就清理完了,恢复到原貌。人们都说,还是人大常委会有权威。

  监督《吉林省校园、校舍保护管理条例》的实施,从确定议题,提高审议质量,跟踪审议意见的落实,切实解决了侵占校园、校舍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很好,提高了人大常委会的威信,促进了政府的工作,是一次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成功尝试。

 

  • 责任编辑: 于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