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看见幼儿园里天真可爱的孩子们,《娃哈哈》那优美动听的歌声就会在耳畔响起:“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和暖的阳光照耀着我们,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娃哈哈 娃哈哈!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此时,我心中充满了甜蜜、幸福和自豪感。这是因为,作为一名人大工作者,我也曾为祖国花朵的健康成长,全身心地做了我应该做的工作,参与并见证了《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立项、调研、论证、起草、审议、颁布、宣传、修订和实施监督等工作的全过程。同时,作为一位年轻的母亲,我也和自己的孩子分享到了实施学前教育法规的诸多好处。
梁启超说:“人生百年,立于幼学。”意思是说,人活一辈子,幼年时所学到的知识和本领会主导人的一生。2010年11月24日,国务院制定下发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意见》对发展学前教育的相关工作作出明确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之后全国各地相继采取措施,推进学前教育工作。2011年4月14日,我省制定了《吉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与此同时,党中央和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把学前教育立法工作提到议事日程,鼓励支持人大代表提出学前教育立法的议案建议。
我省人大代表也热心关注学前教育的立法事宜。2011年初,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熊梅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学前教育立法的议案”,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列为2012年度立法调研项目,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协调办理工作。我作为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科教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有幸开始介入《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立法工作,并参加了当年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原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联合开展的《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和条例草案起草工作。
为了加快推进立法进程,2013年初,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龚玲等14位代表再次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议案”。一个议案,先后有两届代表联名提出,足见加快学前教育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年8-9月份,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秀兰带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原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有关人员再次组成调研组,先后赴黑龙江、山西、陕西进行立法调研。起草小组还在省内调研,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经省政府2014年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014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并于当年12月1日起施行。自此,我省在全国创制性地出台了适应我省需要的学前教育条例。
条例明确了发展学前教育应当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并在严格准入、规范收费、加强日常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对维护我省学龄前儿童合法权益、规范学前教育行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颁布实施后,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原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从不同角度做了宣传贯彻说明。当时,全国部分省区先后曝光个别无良幼儿园非法喂药、食品安全及虐童事件。省教育电视台邀请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教育厅负责同志,结合条例解读,向全社会宣传保障学前儿童权益,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学前教育资源需求不断增长,学前教育发展也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管理问题、投入问题、办园体制、教师身份待遇等全国范围内的一些共性问题,在我省也不同程度地显现。为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依法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省人大常委会适时开展了学前教育监督工作。2017年,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情况的报告列为常委会重点工作。当年6月,常委会组织了全省学前教育情况专项视察。通过视察,全面了解我省学前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向省政府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同年9月,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监督实效,依法推动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主题,在白城市召开了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9个市、州人大围绕贯彻落实《条例》,有效履行监督职能,持续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发展,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深入交流。时任省教育厅副厅长潘永兴应邀到会通报了我省学前教育发展总体形势和工作重点,为各市、州做好学前教育工作提供了参考。
作为全国较早出台学前教育条例的省份,我省有关工作也受到全国人大的重视和肯定。2017年10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吴恒带队赴我省调研学前教育工作,为国家立法积累素材。委员会领导也出席了在京召开的学前教育立法座谈会,介绍了“吉林经验”。
自条例出台以来,伴随着国家积极推进的大势,我省学前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独立设置幼儿园3617所,在园幼儿41.9万人。其中,公办园753所,占总数20.8%,在园幼儿16万人,占总数38.2%;民办园2864所,占总数79.2%,在园幼儿25.9万人,占总数61.8%。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7.4%。由于全省上下重视,法规政策保障有力,我省学前教育长足进步,形成了良好发展态势。
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学前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学前教育立法,据悉已经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普及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完善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标准。以农村为重点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建立更为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投入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园,加快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我深信,有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有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有国家战略引导、政策法规保障,我国的学前教育事业一定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作者系省人大教科文卫科教处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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