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 过去40年是一段极不平凡的岁月,是持续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的光辉历程,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是国家民主政治进步的时代缩影。与省人大常委会步入“不惑之年”相比,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自2005年设立以来仅有14年,仍然处于“青少年”时期,是新锐者、后进者、奋发者。 本文将认真梳理14年来不断充实和进取的奋斗历程,深情回顾这一段难忘而美好的时光,以此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
机构革新十四年
这14年间,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经历了从探索到规范的发展过程,形式不断创新、内容不断充实、制度不断健全,机构从无到有、职责由轻而重、任务积少成多。总的来说,大致有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一)探索提高阶段(2005年-2012年)
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的设立,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改进和创新代表工作的重要成果。2005年5月,中共中央批转下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即2005年中央9号文件。这是一份非常重要、旨在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性和纲领性文献。中央9号文件第13条明确指出,各省人大常委会可以在办事机构内设立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总结说,这在历史上是没有过的,是全国人大代表工作50年来的里程碑事件,必将对发挥代表作用产生深远影响。 根据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大常委会迅速开展设立和组建工作,根据代表人数确定2个编制,精心选配1名处长和1名工作人员,在2005年11月正式成立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
初创起步阶段是最艰难的。 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设立之初,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业务指导下和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理清工作职责任务,围绕代表依法履职积极开展工作,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实践: 第一次组织了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第一次组织代表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专题学习班;第一次参加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工作会议; 第一次参加全国人大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处理质量座谈会;第一次参加全国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视频工作会议等等。2008年1月,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69名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换届选举后,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 第一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初任学习培训;第一次为代表编写履职读本手册; 第一次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第一次支持和鼓励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抗震救灾及捐款捐物行动。 认真学习 《代表法》 修改的重要内容和主要精神,研究制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办法、看望慰问代表办法,进一步强化《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工作规则》 的执行和落实, 进一步加强专题调研的组织领导和方案设计,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和经验总结工作等等。 总的来说,在这七年两届的时间里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内涵、 规律、特点得到了很好的总结完善和提高,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二)调整巩固阶段(2013年-2015年)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标准, 提出了“两加强一发挥”的总体工作思路,即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加强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在新的形势和工作思路引领下,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的职能进一步调整转换, 原隶属于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的省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职能划转至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并于2014年7月更名为代表联络处, 增加编制1名。同时,协助制定代表法实施办法,将人大代表工作推高到法规层面,协助制定常委会委员分工联系代表意见和代表联系群众意见,将 双联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15年底 ,省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再次调整代表联络处的工作职能,名称更改恢复为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编制再增加1名,并且将地方人大代表联络职责剥离开来,新设地方人大代表联络处。至此,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在新的调整和革新中,各项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提高和巩固。
(三)健全规范阶段(2016年-2019年)
经历机构和人员的重大调整后,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坚持以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为主线,进入了全面规范化制度化发展阶段:进一步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细化代表列席会议制度,强化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工作,完善政情通报会工作机制,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利;进一步规范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开展,科学制定代表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健全代表小组活动制度,有效开展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改进完善代表活动经费使用办法,建立细化代表履职档案,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水平; 进一步加强代表大会期间议案和建议工作,支持和鼓励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充分发挥建言献策作用等等。2018年1月换届选举以来,在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和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迈入新征程,更加自信从容更加奋发有为、更加坚强有力。
代表履职十四年
这14年间,吉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职尽责,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不可估量、 无法替代的巨大贡献,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下面,我们将从三个角度来展示代表们的风采:
(一)代表建议“专业户”
代表依法提出建议并得到有效办理,是充分发挥代表建言献策作用的重要工作机制。这14年间,一些代表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这些建议的有效办理直接推动了国家有关部门深化改革、促进民生和改进工作。在长期的日积月累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批提出建议的“专业户”代表。例如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秀兰提出了220件建议; 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延边州人大原主任金硕仁累计提出了317件建议;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副主委郭乃硕提出了共计105件建议......这些代表提出建议不仅积极认真,而且数量多、质量高,从侧面反映了他们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
(二)连任代表“有故事”
这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很多连任代表,他们是代表队伍传帮带的重要力量,也是代表活动的中坚力量。其中,连任四届的代表仅有李秀林一人。身为吉林省乃至全国知名的民营企业家、药业集团负责人李秀林,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过程中,一贯低调谦和,态度十分认真,发言非常朴实诚恳 ,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和视察调研等代表活动,为代表们树立了很好的模范和榜样。连任三届的代表还有王家骐、卢志民等,王家骐院士参加代表活动非常积极 、态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很好展现了科研工作者的风范;卢志民作为成功的农民企业家代表,对视察调研等代表履职活动十分重视, 审议发言敢说话、 说真话,体现了担当作为精神。
(三)基层代表“有话说”
这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结构也在发生一些变化,其中最重要的变化就是一线工人、农民等基层代表比例大幅上升。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有11名基层代表,他们热情朴实,履职积极性非常高涨, 踊跃参加各类会议、学习培训和视察调研活动,认真反映工人、农民等群体的利益诉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着说不完的 “心里话”和“实在话”。例如红旗工厂齐嵩宇、富奥汽车丁照民、中化焊接教练郑秋林等代表都是国家劳模或是大国工匠,张宝艳代表坚持在寻找和打击拐卖儿童第一线,创立 “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至今已经帮助找回2000多名失踪儿童,受到新闻媒体记者的广泛关注。
专注联络十四年
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始终把提高联络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作为首要任务。 怎样在只有3名工作人员的前提下,完成好60几名代表的各项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联络工作从固定电话、传真、邮件逐步转移到电脑网络、移动手机和微信等平台上,联络形式和内容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目前,我们已经采用手机建组、微信建群的方式来提高工作效率,利用吉林人大微信公众号来加强代表履职的宣传报道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今后,还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来提升改造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探索建立代表移动履职平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保障水平。
展望未来,我们有信心在省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接再厉、锐意进取,更好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开创代表工作新局面。
(作者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委 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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