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重要权利,也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具体体现。办理好代表建议,就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和行使民主权力,充分调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吉林省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年来,始终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不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扎实推进建议的办理,逐步实现了建议办理从重答复向重落实的转变。
出台文件,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撑。为了规范我省人大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保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00年11月24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2006年8月4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该条例进行了修订,并沿用至今,我省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做到了有法可依。此后,每年省人代会结束后,我们都按照《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规定,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提出要求。
严格把关,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严格要求各承办单位必须规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建议办前交办关,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后,要在第一时间对建议进行认真研讨,走访或咨询代表,了解代表的具体要求,明确代表的真实想法。根据建议内容,分类登记,统一编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落实承办处室和具体承办人。二是严把办中审核签发关,建议答复要通过承办处室负责人初审、部门分管领导审阅、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等三个环节,实行层层把关,以部门正式文件函复代表,并抄送省人大人代选委、省政府办公厅等相关单位。三是严把办后意见反馈关,办理后及时向代表答复并进行面复,介绍整改措施和今后打算,对现阶段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些近期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确实因特殊原因解决不了或暂时见不到成效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向代表进行解释说明,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求各承办单位及时把办理过程中与代表沟通联系情况、答复情况等有关内容上传到建议办理网络平台上,以便于代表和相关单位了解掌握建议办理的进展情况,方便代表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和评价。省五届人大以来,省人大代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截至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提出代表建议9095件,平均办结率94.3%,对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监督,实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创新发展。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建立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制度,突出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性,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2018年以来,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从建议中选取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影响力的10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落实情况督办,使代表提出的实际问题尽快得到了解决。2019年,人代选委制定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要求各承办单位交代表亲自填写,请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评价,认真解决个别部门对答复工作推诿、敷衍的问题。同时,从2019年开始,又将省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纳入省直部门绩效考评范围,对参与代表建议承办工作的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省直党群部门,结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计入部门年度考评成绩。这是我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绩效考评工作的一项创新,充分体现了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
回顾四十年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点点滴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督办代表建议落实,踏石留印。代表建议的办理越来越受到重视,代表建议办理的程序越来越规范,代表建议督办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也越来越高。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强化代表的业务培训,代表的素质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不断增强,代表提出的建议越来越好,代表作用的发挥越来越大,振兴吉林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伴随着新时代的足音,省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落实的步伐也一定会走得越来越坚实。(作者系省人大人代选委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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