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范锐平,副主任刘金波、贾晓东、郝国昆,秘书长李中新及委员共60人出席会议。
会议第一项议程是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指出,这次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要学深悟透全会精神实质,深入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重大原则,全面准确把握《决定》提出的重大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扣吉林振兴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代表等工作,全面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以法治方式推动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落地落实。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鲁晓斌作的关于《吉林省粮食流通条例(草案)》《吉林省慈善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科学技术厅厅长李岩作的关于《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孙忠民作的关于《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刘金波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吉林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副秘书长娄选东作的关于吉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陈宇龙作的关于吉林省2023年决算和2024年预算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吉林省发行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省审计厅厅长赵振民作的关于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赵亚忠作的关于吉林省2023年省本级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万桂双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决定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议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大成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大宇作的关于省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的人事任命事项的说明,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艳茹作的关于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免职事项的说明、关于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任免法职人员的审议报告。
范锐平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省长梁仁哲,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省监察委员会、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各市(州)和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文/李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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