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2018年决算的报告

吉林人大网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预算监督
您的位置: 首页 > 预算监督

关于吉林省2018年决算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8-14 08:43:0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

字体显示:【  大      】

X
分享到  - 微信

——2019年7月30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谢忠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吉林省2018年财政收支决算,请予审议。

    一、2018年决算

    2018年,全省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开源节流,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预算执行平稳有序,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1)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25亿元,完成预算的99.4%,比向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以下简称“原报告数”)增加0.05亿元(2019年1月初中央分配我省的2018年度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增加的收入);(2)一般债务收入519.33亿元;(3)中央各项补助收入2124.90亿元,比原报告数增加3.6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增加1.3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2.37亿元);(4)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等293.23亿元。以上各项省级财政收入总计3307.71亿元,比原报告数增加3.73亿元。

    支出:(1)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5.9亿元,完成预算的97.8%;(2)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1975.83亿元,政府债务转贷支出440.68亿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68.65亿元;(3)上解中央支出5.4亿元,比原报告数增加0.03亿元(主要是中央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地方扣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增加的上解);(4)结转下年支出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1.25亿元,比原报告数增加3.7亿元。以上省级财政各项支出共计3307.71亿元,比原报告数增加3.73亿元。

平衡: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307.71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307.71亿元。省级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2018年,全省地方级财政收入1240.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比上年增长2.5%。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等3259.78亿元,收入总计为4500.67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9.59亿元,完成预算的94.6%,比上年增长1.7%。加上政府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等711.08亿元,支出总计为4500.67亿元,全省财政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收入: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4.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6.1%,下降30.3%。加上专项债务收入276.24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2.38亿元,市县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11.3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54亿元。

    支出: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2.11亿元,完成预算的96.2%,增长28.2%。加上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20.79亿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政府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等246.2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49.13亿元。

    平衡:2018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54亿元,与基金总支出349.13亿元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87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558.32亿元,完成预算的115.5%,增长8.7%。加上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余、中央补助和调入资金等392.09亿元,收入总计950.41亿元。2018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755亿元,完成预算的88.9%,增长41.5%。加上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86.75亿元,基金总支出为841.7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8.6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6亿元,完成预算的115.3%,增长18.4%;加上上年结余、中央补助收入等3.5亿元,收入总计5.3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65亿元,完成预算的86.8%,增长41%;加上调出资金3.2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4.8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5亿元。

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2018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29亿元,完成预算的233.6%,增长104%(主要是长春市转让国有股股权增加的收入)。加上上年结余、中央补助收入等3.91亿元,收入总计9.2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4亿元,完成预算的85.9%,增长29.1%。加上调出资金6.0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8.4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76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320.66亿元,完成预算的211.1%,增长104%。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27.46亿元,收入总计为448.12亿元。2018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302.85亿元,完成预算的178.6%,增长84%。收支相抵,结余145.27亿元。上述收支数据与原报告数均有变化,主要是原报告数中的收支数据是社保部门提供的预计数,此次报告为实际决算数。

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1507.15亿元,完成预算的119.2%,增长35.6%。加上滚存结余收入867.13亿元,收入总计为2374.28亿元。2018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1287.51亿元,完成预算的90.5%,增长22.2%。收支相抵,结余1086.77亿元。

    (五)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中央下达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124.9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税收返还收入137.81亿元,与上年持平;转移支付资金1987.09亿元,比上年增长3.1%。

2018年,省财政下达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975.83亿元,比上年增长3.2%。其中:税收返还80.08亿元,与上年持平;转移支付资金1895.76亿元,比上年增长3.4%。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2018年末,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711.6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47.15亿元,专项债务1064.51亿元,比原报告数增加1.74亿元(主要是外币汇率变动导致增加我省政府债务余额)。比国家核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170.7亿元,低459.04亿元。

    二、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

    2018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力度,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财政收支结构不断优化。2018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1240.9亿元,比上年增长2.5%,高于年初预期0.5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占地方级收入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收入规模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积极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保民生稳定、保经济运行、保正常运转,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二)积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筹措安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76.06亿元,保障了全省铁路、公路、机场和重大水利基础设施等一大批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安排财政专项资金74项216.5亿元,对重点产业和重点行业给予支持。

    (三)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积极开展全省隐性债务风险摸底排查工作,制定化解风险实施方案,加强风险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幅达21.8%,重点向贫困县、贫困人口和深度贫困地区倾斜。三是围绕环境整治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主动谋划的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经国务院批准被列为国家试点项目,累计拨付资金41.7亿元,开工项目75个,长白山区域和松花江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得到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充分肯定。

    (四)促进民生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2018年,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超过3000亿元,占全部支出80%以上,确保了省委、省政府承诺的35项民生实事全部兑现。调整完善支持就业的财政政策措施,支持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不断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全省城乡低保人员保障标准分别由2017年的城市月人均484元和农村年人均3734元提高到2018年的508元和3872元;城乡医疗保险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覆盖各个阶段的财政教育政策资金扶持体系,促进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和清洁供暖等项目建设。

    (五)积极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了教育、医疗卫生等8大类18项作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规范了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对100个省级预算部门,22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03个部门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实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进一步提高,达到58.9%,比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截止2018年底,基金总规模超过250亿元,实现5.3倍放大;对省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引导基金增资10亿元,规模达到25亿元,带动了670多亿元的投资项目落地。

    三、下一步财政工作

    2018年我省预算执行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财政经济发展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增收的基础不牢;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支出结构可调整的空间日益缩小;市县财政保障能力仍然偏弱,部分市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存在较大困难;一些市县隐性债务风险较高,还本付息压力较大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财政运行监测,确保预算执行平稳规范有序。建立完善财政收支预测定期报告制度,加强财政经济运行态势研判,提高财政运行管理水平。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把“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优先确保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需要。二是加大政策资金投入,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健全考核奖惩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制度体系,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动态监控,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继续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环保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三是统筹做好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谋长远、建机制、强保障,推动民生改善从量变到质变,为民生事业发展提供更加公平可持续的保障。四是持续加大财政有效供给,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经济发展短板和薄弱环节,大力支持制造业、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努力提升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深入推进思想解放,持续改进作风,不断提升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为推进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更大的贡献!

  • 责任编辑: 省人大金艳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