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2021年决算和2022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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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2021年决算和2022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03 08: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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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刘化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报告吉林省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决算情况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忠实践行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伟大建党精神的鼓舞下,按照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紧扣“两确保一率先”目标,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省级收支平衡情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9亿元,为预算的112.1%,同口径增长6.1%。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320.5亿元,收入总量为3460.4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3.5亿元,为预算的88.2%,同口径增长42.1%增幅较大的原因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划归省级统筹,市县相应支出省级列支。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390.6亿元,支出总量为3334.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26.3亿元

  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以下简称“原报告数”)相比(1)收入方面,在库款报解整理期,跨省分配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收入0.01亿元;中央返还性收入减少1.4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5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0.04亿元。净增加4.09亿元。(2)支出方面,上解中央支出增加0.1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0.01亿元。净增加0.12亿元。(3)结余方面,结转下年支出增加3.97亿元

  2.省级收支总量结构。省级收入总量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9亿元,4%;中央补助收入2493亿元,占72%;市县上解收入243.5亿元,占7%;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488.7亿元,占14.1%;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95.3亿元,占2.9%。省级支出总量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3.5亿元,占28.3%;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1812.6亿元,占54.4%;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04.7亿元,占3.1%;上解中央支出、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3.3亿元,占14.2%。

  3.省级主要收支项目。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税收收入66.4亿元,占47.4%,占比较低主要是长春市等6市县原上划省级共享收入,改由市县就地缴库影响;非税收入73.6亿元,占52.6%。税收收入中,增值税43亿元,同口径下降12.6%,主要是留抵退税力度进一步加大影响;企业所得税17.7亿元,同口径增长10.2%,主要是工业企业利润增长拉动;个人所得税4.6亿元,同口径增长9.3%,主要是个别企业财产转让收入增加。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19.8亿元,同口径增长8.8%,主要是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增收拉动;行政事业性收费16亿元,同口径增长6.9%,主要是上年受疫情影响,诉讼费等基数较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6.6亿元,同口径增长34.5%,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增加较多。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亿元,同口径下降6.7%,主要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教育支出99.5亿元,同口径增长7.2%,主要是加大对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支持力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4亿元,同口径增长239%,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划归省级统筹,原市县相应补助支出省级列支;节能环保支出39.6亿元,同口径增长9.7%,主要是支持天然林保护和污染防治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47.5亿元,同口径增长106.5%,主要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增加;交通运输支出114.5亿元,同口径下降15%,主要是上年公路、铁路建设支出较多,形成高基数。

  4.省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21年,省级预备费预算9亿元,实际支出4.3亿元,主要用于解决吉能集团社会保险欠费支持疫情防控等,剩余4.7亿元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省级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33.5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2.3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使用1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2亿元。

  6.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1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47.3亿元(含省级预备费结余4.7亿元)加上超收22.3亿元,合计69.6亿元,全部用于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2021年初余额8.6亿2021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2亿元,2022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4.2亿元后余额为4亿元。

  7.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筹措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32.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91.5亿元省级资金141.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大蒲柴河至烟筒山高速公路、延吉至安图普通公路、和龙金达莱机场、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及乡村振兴、保障性安居工程数字吉林等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8.全省收支平衡情况。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4亿元,预算的103.3%,增长5.4%。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59.2亿元,收入总量为5103.2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96.8亿元,预算的82.6%,同口径增长0.01%加上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626.8亿元,支出总量为4323.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79.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省级收支平衡情况。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0.1亿元,为预算的36.9%,增长6.7%。完成预算比例较低,主要是年初编入预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省级分享部分,执行中通过省与市县结算方式上解,未在省级收入中体现。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和调入资金等949.2亿元,收入总量为969.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6.5亿元,为预算的95.5%,同口径下降1.4%。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和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916亿元,支出总量为962.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8亿元

  2.省级收支总量结构。省级收入总量中,政府性基金收入20.1亿元,2.1%;中央补助收入12.2亿元,占1.3%;市县上解收入26亿元,占2.7%;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906.6亿元,占93.5%;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等4.4亿元,占0.4%。省级支出总量中,政府性基金支出46.5亿元,占4.8%;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23.3亿元,占2.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889.9亿元,占92.5%;上解中央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等2.8亿元,占0.3%。

  3.省级主要收支项目。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5亿元,增长5.7%,主要是社会和企业用电量增加;彩票公益金收入8.9亿元,增长6.8%;车辆通行费收入4.6亿元,增长83.1%,主要是上年疫情期间减免车辆通行费用,导致基数较低。市县上解收入26亿元,主要是年初编入预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省级分享部分,执行中通过省与市县结算方式上解。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16.9亿元,同口径增长5988.2%,主要是2021年起恢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省级分享政策,相应安排的支出增加;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8亿元,同口径下降83.1%,主要是上年发行专项债券用于长春至龙嘉、长春至拉林河高速公路建设,形成高基数。

  4.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筹措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36.6亿元,均为省级资金(含政府专项债券13.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沈白铁路、集安至双辽高速公路及乡村振兴等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5.全省收支平衡情况。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938.4亿元,为预算的100.8%,下降8.1%,主要是中心城市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和调入资金等1328.8亿元,收入总量为2267.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595.4亿元,为预算的80.9%,同口径增长17%,主要是专项债务形成的支出增加。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和调出资金等259.3亿元,支出总量为1854.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12.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1.省级收支平衡情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亿元,为预算的94.7%,下降18.5%。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4.7亿元,上年结余等0.5亿元,收入总量为8.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9亿元,为预算的85.2%,增长19.7%。加上调出资金6.2亿元,支出总量为8.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1亿元。

  2.省级收支总量结构。省级收入总量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亿元,37%;中央补助收入4.7亿元,占57.7%;上年结余等0.5亿元,占5.3%。省级支出总量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9亿元,占23.3%;调出资金6.2亿元,占76.7%。

  3.省级主要收支项目。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利润收入2.6亿元,下降24%;股利、股息收入0.4亿元,增长54.7%;清算收入0.03亿元,增长740%。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3亿元,下降8.9%;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3亿元,增长19.5%;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亿元,增长59.2%。

  4.全省收支平衡情况。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7亿元,为预算的229.2%,增长106.7%,主要是国有独资企业利润上缴比例提高,以及个别企业股权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中央转移性收入4.7亿元和上年结余0.5亿元,收入总量为13.9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3亿元,为预算的74.9%,增长23%。加上调出资金等11.3亿元,支出总量为13.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1.省级收支平衡情况。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32.2亿元,为预算的120.2%,增长37.2%,主要是2020年实施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缓缴等政策,2021年政策执行期结束,缴费恢复正常,因此部分险种增幅较大。加上滚存结余收入464.6亿元,收入总量为1796.8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99.8亿元,为预算的91.8%,增长16.3%。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97亿元。上述收支数据与原报告数均有变化,主要是原报告的收支数据为社保部门提供的预计数,此次报告为实际决算数。

  2.省级收支总量结构。省级基金收入中,保险费收入619.6亿元,46.5%;财政补贴收入348.5亿元,26.2%;利息收入12.7亿元,1%;中央调剂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等351.4亿元,占26.3%省级基金支出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146.5亿元,88.2%;中央调剂金支出和其他支出153.3亿元,占11.8%

  3.省级主要收支项目。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02亿元(含中央下拨调剂金330.7亿元),为预算的118%,增长33.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4.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3亿元,两项险种完成预算较高及较上年增幅较大,主要是我省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分别于2021年7月、2022年1月实行省级统筹,按照财政部2021年决算编报要求,需将各统筹区数据汇总统一在省本级填列,与上年数据不可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1亿元,为预算的98.1%,增长7.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9.3亿元,为预算的114%,增长50.6%,较上年增幅较大,主要是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推进,实际参保缴费单位增加。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77.8亿元(含上解中央调剂金108.7亿元),为预算的88.3%,增长10.6%,完成预算较低,主要是编制2021年预算时,按照厂办大集体改革涉及到的全部退休人员计算补发养老金数额,实际执行中未全部完成。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9.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2.2亿元,两项险种完成预算较高及较上年增幅较大,主要是基金统筹级次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5.1亿元,为预算的88.3%,下降11.6%。未完成预算,主要是因国家新业务平台上线,定点支付模块未完善,以预付形式向定点医院拨款未形成列支,已于2022年5月完成结算并列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5亿元,为预算的102.1%,增长84.6%,主要是2021年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新办法待遇计发工作,新办法较临时待遇增加,形成增支。

  4.全省收支平衡情况。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110.2亿元,为预算的114.6%,增长30.7%,主要是2020年实施的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缓缴等政策,2021年缴费恢复正常。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025.5亿元,收入总量3135.7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11.7亿元,为预算的98.8%,增长17.6%。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124亿元。

  (五)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1.中央转移支付情况。2021年,中央下达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493亿元,增长0.5%,其中:税收返还收入136.3亿元,5.5%;一般性转移支付2188.9亿元,占87.8%;专项转移支付167.8亿元,占6.7%。

  2.对市县转移支付情况。2021年,省下达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812.6亿元,下降17.3%,剔除上年一次性特殊转移支付等因素,增长0.6%。其中:税收返还80.1亿元,4.4%一般性转移支付1542.3亿元,占85.1%;专项转移支付190.2亿元,占10.5%。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1年财政部核定我省政府债务限额6668.1亿元(一般债务3692.2亿元,专项债务2975.9亿元)。经积极争取,财政部核定下达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86亿元(一般债务限额245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41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1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6259.4亿元(一般债务3453.8亿元,专项债务2805.6亿元),严格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6668.1亿元内。

  ——分级次看。省级政府债务余额887.9亿元,占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4.2%;市(州)级政府债务余额2887.5亿元,占46.1%;县(市)级政府债务余额2484亿元,占39.7%。

  ——分投向看。用于市政建设1934.6亿元,占30.9%;保障性住房782.3亿元,占12.5%;公路建设694.4亿元,占11.1%;土地储备683.6亿元,占10.9%;农林水利建设373.8亿元,占6%;铁路建设202.7亿元,占3.2%;生态建和设环境保护161.2亿元,占2.6%;支持中小银行发展126亿元,占2%;教育、文化、医疗以及其他领域等1300.8亿元,占20.8%。

  3.政府债务偿还情况。2021年全省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务本息546.1亿元,其中本金353.6亿元,利息192.5亿元。

  4.省级债务相关情况。截至2021年末,省级政府债务余额887.9亿元,占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4.2%。从使用投向看,用于市政建设72.6亿元,占8.2%;保障性住房98.8亿元,占11.1%;公路建设299.2亿元,占33.7%;农林水利建设197.4亿元,占22.2%;铁路建设37.9亿元,占4.3%;生态建和设环境保护43.6亿元,占4.9%;教育、科学、文化、医疗以及其他领域等138.4亿元,占15.6%。

  2021年,省本级共发行债券17.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亿元,专项债券16.7亿元,重点支持质量计量、交通、水利、教育等领域6个公益性项目建设,债券资金已于当年发行成功后全部拨付至项目单位,其中支持省重大项目——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2亿元,该项目主要建设第二松花江调水至吉林省中部地区的输水支线工程,项目实施后将解决长春、四平、辽源等中部地区多年来的缺水问题,不仅能够满足城市工业和生活用水,而且农业灌溉效益显著,也是我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的大型骨干工程之一,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七)省级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全省预算绩效管理顶层设计。全面完成《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修订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突出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导向。二是对13项到期后重新设立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项目执行2—5年期限,体现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政策导向。三是加大绩效评价工作力度。对15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3.29亿元,已在分配2022年资金时应用评价结果,计划按照时限、比例收回闲置沉淀资金,做收回预算处理。四是积极引领社会参与,加强绩效文化建设。成立吉林省公共绩效评价协会,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行业综合服务水平,推动行业全面发展;与省内高校合作开设公共绩效管理课程,共同组建“吉林省政府绩效管理平台”,作为我省预算绩效理论研究平台、政策制度平台、专业知识培训平台和学术交流活动平台。五是不断强化宣传培训效果。2021年,在多家媒体发表稿件19篇,其中2篇被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转载于吉林学习平台;与省委党校合作,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省委党校培训课程

  二、2021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2021年,围绕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人大决议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绩效债务管理等工作,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落实、提早发力。

  (一)统筹各类财政资源,大力支持稳增长、促消费。

  一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再减半征收小微企业所得税及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延续设备器具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精准出台省级税费支持政策,将我省契税适用税率由5%降至国家规定下限3%;争取国家关税政策支持,大幅降低汽油机颗粒捕集器和松子的进口关税税率。全年减轻社会税费负担预计130亿元左右。二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省级筹措拨付资金53.9亿元,支持重点产业链“搭桥”、产业基础再造、工业升级改造、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及首台(套)奖补等5个领域24个项目建设和一汽改革发展,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全产业链水平。支持制造业创新载体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快数字化改造,发展数字经济,推动制造业融合发展。三是支持民营企业增强活力。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将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国家政策的300万元提升至400万元,2021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8.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78%,直接扶持创业者1.2万人,带动3.7万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四是助力加快消费复苏。全省筹措拨付奖补资金6.1亿元,支持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助力举办首届吉林“98消费节”和中国新电商大会,抢抓冰雪旅游消费机遇期,扩大我省冰雪旅游消费规模。五是支持服务业提质升级。省级筹措拨付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4亿元,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商贸流通和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等重点领域。

  (二)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发挥财政引导作用。

  一是加大科技事业投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撑作用,全省筹措拨付资金38.4亿元,重点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二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风险基金持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大校、大所、大企”科研资源优势,助力筹建吉林省科技创新研究院、国家半导体激光技术创新中心,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三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落实人才政策(2.0版)和乡村人才振兴支持政策,省级筹措拨付人才开发专项资金2.7亿元,支持205个人才类项目,近1.3万人次享受人才政策红利。四是支持培育创新主体。省级筹措专项资金0.7亿元,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奖补。引导支持企业市场开拓、人才培育、孵化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多维度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三)紧扣农业农村主题,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一是支持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省级筹措拨付资金247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保护性耕作;设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打好种业翻身仗;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农业装备主体建设,推动提高全程农机化水平;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以及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助力全省粮食产量实现807.8亿斤。二是支持打造农业十大产业集群。省级筹措拨付资金21.8亿元,重点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和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三是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级筹措拨付资金32.6亿元,调整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着力提升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水平。四是大力支持肉牛产业。省级筹措拨付资金37.4亿元,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和政府专项债券等方式,支持肉牛全产业链建设。五是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省级筹措拨付资金24.1亿元,在21个市县开展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增强广大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其中对全省脱贫户开展“6+N+1”产业保险,保费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六是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筹措拨付资金17亿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千村示范工程”、农村厕所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庄清洁行动等;田园综合体、农村综合性改革、美丽乡村重点县三个项目纳入国家试点范围。

  (四)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支持实施生态强省战略。

  省级筹措拨付生态环保专项资金92.5亿元,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一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1.3亿元,支持实施废弃秸秆无害化处置补助政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治理,辽源市被国家纳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持续支持辽河、饮马河、查干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全流域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支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在全国率先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推动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保护好吉林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二是支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12.5亿元,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市县保护环境和改善民生,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按期完工,绩效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支持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三是支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68.7亿元,持续推动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东辽河流域国土绿化项目获得国家首批试点示范资格,支持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突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一是支持落实民生实事。省级筹措拨付资金179.5亿元,聚焦百姓“急难愁盼”问题,支持省政府确定的50项民生实事全部完成。二是支持就业优先政策。省级筹措拨付资金41.9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特殊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帮助企业留工稳岗。三是支持教育改革发展。省级筹措拨付资金172.5亿元,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落实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政策、支持现代职业教育特色发展、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等。四是支持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省级筹措拨付资金652亿元,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落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待遇政策,确保689万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五是支持改革完善医药卫生体制。省级筹措拨付资金133.7亿元,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巩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顺利上线运行,医保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年人均74元提高到7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50元提高到580元。六是支持提高特殊群体保障水平。省级筹措拨付资金84.2亿元,支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残疾人、红十字、老年人等事业发展,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2%和22%,将残疾、烈属、孤老三类人群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升至最高限。七是支持提高全省防灾减灾救灾水平。省级筹措拨付资金4.6亿元,提升应对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和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应对多轮强雨雪、寒潮、大风极端天气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紧盯安全发展底线,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强化预算安排备案审核,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和重点县(市)监控,完善预警机制,科学调度库款,加大财力下沉,支持市县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严格控制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限额,发行再融资债券缓解到期政府债务偿还压力,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支持防范金融风险,压实国有金融机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完成财政金融发展基金第二轮注资,发行专项债券补充18家地方中小银行资本金,为重点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增强国有金融资本风险抵御能力。

  (七)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压减8.6%,取消和压减省级专项资金11.6亿元,完善会议、培训支出制度。推进建立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完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创新资产管理方式,建立“公物仓”制度,基本完成省直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任务。搭稳筑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四梁八柱”,调整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改进企业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人事、劳动、薪酬三项制度改革,加快推动省属国有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专项工作。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出台国防、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调整完善省与市县财政体制,实行市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省级分享政策。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直达基层、惠企利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实现核心业务完整闭环和无缝衔接。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吉林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一张网”,创建“吉林制造精品馆”。

  2021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财政运行紧平衡状态愈发明显。我省财政收入规模小、增量少,而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二是收入结构有待优化。2021年,全省税收收入占地方级收入比重为70.8%,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比有所上升,收入质量和可持续性有待增强。三是政府债务偿还压力较大。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还本付息支出规模逐年增加,地方政府面临偿还债务和兜牢“三保”底线的双重压力。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扎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22年预算1—6月份执行情况

  2022年上半年,全省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财政政策靠前发力,全力推动经济稳增长。财政收入止跌筑底态势初步形成,支出强度不减,助企纾困、“三保”等重点支出得到优先保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3亿元,为预算的32.5%,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8.6%,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2.8%。分类别看,税收收入254.3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6.4%,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46.3%;非税收入125亿元,下降34.2%。分级次看,省级、市县级收入分别为13.3亿元、366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分别下降8%、31.3%,按自然口径计算分别下降83%、37.5%。

  从收入主要项目看:增值税62.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9.7%,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63.7%,主要是受疫情以及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因素综合影响。企业所得税63.8亿元,同比减少31.8亿元,下降33.2%,除和增值税相同原因外,主要是部分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政策等因素叠加影响。个人所得税14.8亿元,同比减少8.4亿元,下降36.1%,除疫情影响外,主要是上年同期个别企业财产转让,基数较大。契税15.8亿元,同比减少45亿元,下降74%,主要是土地房产交易下行、契税降率等因素综合影响。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4.6亿元,同比减少20.5亿元,下降37.2%,主要是在疫情影响下,闲置资产出租出售进度有所放缓。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1.9亿元,为预算的44.7%,增长0.3%。分级次看,省级388.1亿元,增长4.3%;市县级1333.8亿元,下降0.8%。

  从支出主要项目看:教育支出201.7亿元,同比减少16.9亿元,下降7.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高校提前放假以及中小学线上授课,相应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8亿元,同比增加45.7亿元,增长14.2%,主要是补助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及发放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退役安置费等增加的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73.8亿元,同比增加20.9亿元,增长13.7%,主要是支持疫情防控增加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33.4亿元,同比减少39.8亿元,下降23%,除疫情影响外,主要是上年同期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支出较多,基数较大。农林水支出215.2亿元,同比增加33.8亿元,增长18.6%,主要是支持农业生产发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以及补贴农业保险保费等增加的支出。

  财政收支运行的主要特点:

  1.收入止跌筑底态势初步形成。3月份爆发的疫情,对我省经济影响范围广、程度深、持续时间长,主要经济指标持续下降,财政收入相应减少,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3月、4月当月全省收入分别同口径下降48.3%、55.8%。随着国家和省稳经济一揽子措施落实落地,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回升,财政收入有所好转,5月、6月当月全省收入分别同口径下降30.3%、21.6%,降幅逐步收窄。

  2.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有力。通过开辟资金拨付绿色通道,提前预拨留抵退税所需资金,按周调度市县政策实施进展等举措,确保补助直达基层、资金直达企业。上半年,全省共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402.2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203.4亿元,已完成原定的全年退税目标,实现了“大头落地”,虽然受疫情影响居家办公近2个月,但我省退税进度依然排在全国前列。

  3.减收集中体现于长春吉林两市。上半年,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192.2亿元。其中:长春市减收119亿元,占全省减收规模的61.9%;吉林市减收11.3亿元,占全省减收规模的5.9%。长吉两市合计占全省减收规模近七成,主要是疫情在长吉两市集中爆发的影响。

  4.财政支出主要方向为保障民生。上半年,全省民生支出1377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0%,高于上年同期1.2个百分点。分项目看,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粮油物资储备、节能环保等支出增长较快,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8.1亿元,为预算的15%,下降73.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5.9亿元,下降76.7%,主要是土地交易下行的影响。分级次看,省级11.6亿元,为预算的21.8%,增长23.7%;市县级106.5亿元,下降75.8%。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2.3亿元,为预算的28.5%,下降18.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8.2亿元,下降72.8%,主要是对应收入大幅下降的影响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84.2亿元,增长2.2倍,主要是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速度加快。分级次看,省级6.7亿元,为预算的22.7%,下降2.6%;市县级305.6亿元,下降18.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0万元,为预算的0.6%,下降92.3%。其中,省级229万元,为预算的0.8%,同比增加229万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3万元,为预算的5.2%,下降93.3%。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46.6亿元,为预算的41.9%,下降4.5%。其中,省级550.4亿元,为预算的42.8%,增长9.1%。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8.6亿元,为预算的42.3%,下降8.4%。其中,省级605.2亿元,为预算的42.5%,下降2.4%。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省级预备费预算10.5亿元,实际支出0.9亿元,主要用于抗击新冠疫情相关支出,尚余9.6亿元。

  (六)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经积极争取,2022年财政部核定下达我省新增债务限额861亿元。其中,一般债203亿元(含外债转贷3.7亿元),专项债658亿元。目前已分配下达841亿元,待分配专项债务限额20亿元(用作对扩大有效投资先进市县的奖励)。

  在国家核定新增债务限额内,上半年全省发行政府债券673.3亿元(一般债198.1亿元,专项债475.2亿元),支持了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社会事业等领域的1270个公益性项目建设。截至6月末,扣除6月29日发行的335.8亿元和7月7日发行的12.8亿元新增债券,2022年应作为拨付使用进度考核337.5亿元中,各级财政已拨付187亿元,拨付进度55%。

  上半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全省减收增支矛盾突出。2022年,受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和突发新冠疫情等因素叠加影响,从目前情况看,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短收297.4亿元左右,疫情防控增支约180.4亿元,全省减收增支约477.8亿元。同时,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短收189.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减收增支约282亿元。全省财政收支矛盾愈发突出。二是县区财政运行困难重重。从今年预算安排看,县区可统筹支配财力1670亿元,按照省级“三保”支出标准,县区“三保”保障资金需求为1250亿元,占可用财力的75%,其中有13个县区超过90%。再加上债务付息、疫情防控等,全省县区“三保”等刚性支出占财力比重达到86%,其中有29个县区超过90%,运行面临一定风险。对此,我们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全省财政平稳运行。

  、上半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人大决议有关情况

  (一)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

  牢记初心使命,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到实处,梳理出台财政补助政策12条,完善财政对疫情支持政策。全省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80.4亿元,其中省财政筹措拨付81.8亿元,占45.3%。根据各地实际需求紧急调度库款85.9亿元,开通7×24小时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核酸检测、转运隔离、方舱医院和隔离点建设、患者救治、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等资金及时到位。同时点面结合、线上线下结合,“穿透式”核查市县疫情防控资金投入情况,指导各地认真做好财政投入核查和清算,确保疫情防控资金花在刀刃上。

  毫不动摇稳住经济大盘

  一是“真金白银”助企纾困。严格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用足用好省级权限,推动政策红利尽快释放,预计全年减轻市场主体负担691.9亿元。二是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制定考核办法,按月通报约谈,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夯实主体责任,尽快分解下达和拨付资金,及早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提升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能力。争取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我省再担保授信规模提升至10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给予奖补。四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到20%,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门槛,将预留采购份额提高到40%以上。五是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在财力异常困难的情况下,筹措资金217.5亿元,支持沈白高铁,长春经济圈环线、大蒲柴河至烟筒山等高速公路,长春龙嘉机场三期,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大水网”支洞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坚持不懈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助力全省“备春耕”。疫情期间,省级资金提前一个月垫付发放农民补贴资金36.9亿元,给农民吃下“定心丸”。二是支持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筹措安排资金212亿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等。三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筹措安排资金32.6亿元,支持千亿斤粮食工程、十大产业集群、农产品加工及食品产业、乡村旅游、千村示范创建等。四是着力推动“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建设。筹措安排财政资金17.9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8亿元,吸引和撬动金融社会资本240亿元,初步构建全覆盖、组合式的肉牛产业财政投入保障体系。五是及时兑付涉农补贴。筹措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资金70.8亿元,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筹措拨付奖励资金31.8亿元,进一步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筹措拨付奖励资金1.1亿元,促进生猪生产和流通。六是完善农业保险管理。提高农业保险金额、降低保险费率,优化保费分担比例,规范农业保险工作费用,扩大玉米、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实施范围至所有产粮大县。七是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筹措拨付资金2.7亿元,重点支持535个行政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筹措拨付资金0.2亿元,支持7个重点村开展红色美丽乡村试点工作。继续按照每村平均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支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村庄清洁行动等。

  多措并举推动生态强省

  省财政筹措资金111.9亿元,支持加快建设生态强省。一是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支持推进秸杆全域禁烧管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黑土地保护利用等方面。长春、吉林、白山三市同时争取到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三年可获国家奖补资金39亿元,助力全省尽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二是支持生态保护修复。白城市科尔沁沙地北缘国土绿化项目成功纳入国家试点,获得国家奖补资金2亿元。支持通榆、乾安、大安等9个县市,实施吉林省首批林草湿生态连通示范工程。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以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研究提出专项债支持盐碱地改造对策建议,突出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三是支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大力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厕所改造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千方百计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支持稳住就业基本盘。筹措拨付资金31.4亿元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二是加快推进养老保险改革。筹措拨付资金467.1亿元,争取全国统筹调剂资金168亿元,确保了718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筹措拨付资金80.5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80元提高到610元四是努力改善基本医疗服务。筹措拨付资金20.4亿元,支持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五是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筹措拨付资金55.2亿元,提高特困人员补助标准,95.5万城乡低保、特困等保障对象基本生活需求和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得到保障。六是维护特殊群体切身权益。筹措拨付资金40.4亿元,12.7万优抚对象得到生活补助,32.8万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5.3万名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享受基本康复服务,48个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得到维修改造。七是支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筹措拨付资金92.3亿元,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做好疫情防控,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政策,支持职业院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引导高校特色办学和转型发展等。

  狠抓落实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成立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各领域自查自纠情况,克服疫情影响开展实地复查,督促各地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是防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严格控制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限额,积极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加强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定期通报各地债务风险指标,确保法定债务不出现任何风险。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制定出台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约束的4方面19条措施,除教育投入等国家和省有明确要求外,省直部门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预算在年初基础上分别压减5%和15%,共压减6.5亿元。持续推进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启动财政重点评价,确定财政评价项目11个、重大财税政策4个。部署2021年市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督促指导市县加快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是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将省级对应的23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基本覆盖民生领域所有支出,推动更多财力下沉基层,实现直达机制“快、准、严”的监管目标。

  、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指示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重点做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到谋划财政工作全方位各方面,全力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为各职能部门和基层更好地履职尽责提供保障和服务。是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继续发挥好财税联合会商机制的积极作用,持续关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运行态势,挖增量、控减量、防变量。是落实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按照国家确定的扩围行业,及时分配拨付专项资金,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市场主体尽早尽快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是一以贯之抓好向上争取工作及时了解国家新政策、新动态、新试点和新要求,以“赛马机制”持续抓好各项向上争取事项的落实工作。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保障改善民生、支持企业发展上。是做大做强政府基金规模统筹打好预算资金、债券资金和政府基金的“组合拳”,发挥最大合力作用。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坚持“三保”支出优先地位,确保“三保”不出问题;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和虚假化债行为,统筹各类资产资源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确保隐性债务风险不向财政端转移。按要求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落实国家总体部署和要求,健全规范省以下财政体制框架,优化基本制度安排,确保各级财政运行稳健、保障有力、长期可持续。九是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省人大依法监督和省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及时报告落实举措和进展情况,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十三届人大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埋头苦干、克难奋进,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快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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