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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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03 09: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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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7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赵振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审计厅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攻坚克难、奋力前行,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坚实稳健、成效显著,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是全力以赴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社会税费负担143.7亿元;拨付资金53.9亿元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利用19.33亿元失业保险结余基金支持企业稳岗发展;省对市县下达转移支付达到1812.6亿元,助力基层兜牢“三保”底线;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1293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投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1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86亿元支持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126亿元,增强中小银行风险防御能力;筹措拨付资金247亿元,新建高标准农田504万亩,保护性耕作面积扩大到2875万亩。

  三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完成50项民生实事,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筹措资金172.5亿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23个、城市棚户区1.81万套;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至79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12%和22%;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689万人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四是扎实开展审计整改。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我省具体落实举措,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举措,坚持台账管理,对账销号,2020年度审计报告反映的660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推动完善相关制度65项。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2021年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及相关政策落实、省发改委组织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情况。从审计情况看,两个部门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省级预算得到较好执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应提前下达市县的9项中央和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9.1亿元未提前下达;二是3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3亿元年初未批复至具体部门;三是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8亿元,未按规定比例在上年提前下达;四是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63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预算执行不规范。一是中央安排的“三供一业”补助资金2.88亿元、省级安排的5项资金2.02亿元因资金主管部门项目提报不及时等原因当年未下达使用;二是中央和省级8项资金7.03亿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三是21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安排49944万元、项目单位支出1000万元,16个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安排17109万元、项目单位支出2353.09万元,项目资金年度支付率未达规定绩效目标要求。

  (三)预算管理不到位。一是已到期的8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按要求及时修订;二是省级部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制定工作,未按规定时限推进;三是53个省直部门15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设置效果指标,3支政府投资基金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四是财政结余资金收回使用管理制度不完善,未建立甄别返还机制。

  二、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18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和2所高校预算执行情况。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能够认真执行预算,财务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严格。7个部门单位16个项目年初预算2646.24万元执行缓慢,其中:有9个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262.24万元未支出、7个项目年初预算安排384万元仅支出73.29万元;2个部门单位超进度拨款等94.7万元;2个部门单位物业服务等支出207.5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预算资金统筹不到位。8个部门单位收到的上级拨款等收入250.6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2个部门上年结转资金983.77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6个部门单位以前年度结余资金524.15万元未清理上交财政。

  (三)财务收支不规范。2个部门单位应收未收市县中考报名费分成款、研究生学费等282.45万元;4个部门单位无依据收取委托调查服务费等299.93万元;1个单位借给学校校友会8万元;1个单位收取的护照押金118.5万元未清退;4个部门单位大额使用现金支付考务费等1443.91万元。

  三、重大政策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10市41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惠农补贴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现的主要问题:

  1.黑土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一是2县37.87万亩秸秆堆沤、秸秆翻压还田等黑土地保护任务未完成;二是12县35.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完成,其中,27.73万亩未开工;5.6万亩未完工;1.8万亩未竣工验收。三是6县2.26万亩耕地用于林木种植;4县5个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不到位,存在排水沟损坏、机井设施闲置等问题。四是5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8083万元未按工程进度拨付;2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683.6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闲置一年以上。

  2.惠农补贴发放管理方面。一是3县玉米生产者补贴等惠农补贴43.62万元未及时发放。二是3县8个村领取的村机动地补贴64.69万元未纳入村集体账内核算;2县使用现金发放惠农补贴139.61万元、2名基层干部在个人账户私存私放惠农补贴资金11.14万元。三是13市县惠农补贴结余307.26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有关问题线索已移交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处理。

  3.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一是2县2个乡村产业园项目因用地权属变更等原因进展缓慢,涉及资金2460万元;1县人参产业发展项目资金542.8万元未拨付。二是2县3个项目因设备无法安装等原因建成后未运营,涉及资金1065.5万元;1县5个承包给企业经营的扶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资产抵押手续,涉及资金592万元。三是3市县未开展种子监督检查工作,种子经销商存在经营档案丢失、超范围经营种子产品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黑土地保护任务完成37.8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工16.23万亩、完工1.1万亩、完成竣工验收1.8万亩,4个闲置或损坏项目完成维修并投入使用,收回财政资金1916.47万元,拨付资金1023.01万元。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情况

  开展3县2018至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并在其他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相关内容。从审计情况看,各地认真贯彻“三农”工作部署,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村容村貌不断提升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

  1.农村厕所改造方面。3县2951户厕所改造任务未完成;4县301户(座)改造厕所因管护不到位或工程质量不达标无法使用;3县因部门衔接不够重复改造厕所37户;2县农村问题厕所排查不到位,97户问题厕所未按要求纳入排查名单。

  2.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畜禽粪污治理方面。2县6个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设施,有2个因环评未通过等原因闲置、4个排放不达标,未达预期效果;1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涉及资金5400万元;2县未拨付已完工畜禽粪污治理项目资金2101万元、1县1家企业重复享受畜禽粪污资源化补助资金50万元。

  3.农村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方面。2县12个美丽乡村建设等村容村貌提升项目未完成,涉及资金5187.27万元;2县未按要求编制113个村庄的规划。

  (三)重点河湖治理保护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1市13县饮马河流域劣五类水体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2县查干湖治理保护情况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地积极推进水体治理保护工作,饮马河、查干湖水质有所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

  1.饮马河水体治理方面。一是5市县14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5市县20个项目未经审批调整工程建设内容;7市县48个项目未办理规划、用地等前期手续。二是3市县有1个国考、3个市考断面部分月份水体质量为劣五类;4市县4个污水处理厂、8个调蓄池因污水收集能力不足等原因,项目闲置或未达到预期效果。三是1县因测绘机构提供数据错误,多付项目占地补偿1002万元;2县3个项目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涉及3816万元。

  2.查干湖治理保护方面。1县重涝区承泄区工程等5个项目因征地移民工作推进缓慢,抗疫特别国债资金3.95亿元闲置;2县查干湖周边村屯生态修复、苇田承泄工程等3个项目未开工;2县查干湖保护区缓冲区内有1023户、2735人尚未迁出,937.61公顷耕地尚未退耕;2县灌区年均向查干湖退水1.58亿立方米,其中直排退水1.3亿立方米,退水中氨氮、生化需氧量等指标劣于查干湖水质。

  此外,还开展了花敖泡蓄水调蓄工程和西部供水工程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发现1个项目建设临时道路和取土场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占地50万平方米;6个项目未按计划完工;9个项目的工程设计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涉及资金1073.83万元;16个项目的施工、监理等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资金5712.17万元。

  (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方面审计情况

  各项审计中重点关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政策落实情况。发现3县新增拖欠已完工的村屯污水处理等项目工程款5675.56万元;2个部门单位超规定比例多预留15家企业工程质量保证金1017.23万元、3个单位未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549.17万元。

  (五)消费券促销活动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全省消费券促销活动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情况审计调查。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全省各地发放政府消费券17.24亿元,核销使用13.83亿元,拉动消费106.82亿元。结果表明,省级主管部门、各地政府能够积极筹措资金,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充分发挥消费券拉动增量消费、提振市场活力的作用。但还存在投向结构不够优化、对平台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市县省级资金滞留时间较长、消费券发放进度缓慢等问题。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主管部门和市县政府积极完善管理制度、持续优化和调整消费券投放策略,有效提升消费券投放质效。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省级疫情防控接受捐赠款物和医疗物资采购审计情况

  今年3月,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迅速组织对省级接受捐赠款物、医疗物资采购资金等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省直相关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捐赠款物接收、分配和调拨工作,及时采购调拨医疗物资。截至2022年6月,省直各部门接受捐赠资金1.99亿元、物资5800.33万件,支出财政资金6.85亿元,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但工作中还存在部门间统筹协调不够到位、资金和物资分配调拨时效性有待加强等问题。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省直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审计建议,加快推进捐赠资金分配9500万元、捐赠物资调拨4411.18万件,实现捐赠物资零库存管理,开展捐赠物资质量抽查5批次,完善捐赠款物管理制度2项。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4市6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各地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居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建设不规范。2市县2个小区10栋楼改造项目未开工、13个小区211栋楼改造项目未按期完工;1市部分小区供热管网等配套设施未纳入改造范围;4市县30个小区改造工程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部分园区道路铺装厚度未达设计标准。二是资金使用不严格。7市县21582.66万元工程款未按工程进度支付;1县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800万元用于其他城市建设项目征收补偿。三是维护管理不到位。3市县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未收取物业维修资金;3市县未按规定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推行物业管理制度,存在路灯损毁、绿植遭破坏等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地积极推进改造项目建设,10栋楼改造项目开工建设,211栋楼改造项目完工,收回资金1800万元,拨付工程款9457.99万元。

  (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情况

  开展3市6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积极落实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基本实现应救尽救、适度救助和公开公正公平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筹集使用不规范。3县未支付1家福利院、55家医疗机构救助待遇或医疗费用802.99万元;1市1个医疗机构通过多计诊疗项目次数,多获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8.48万元;1县因计算不准确,多付或少付11674人基本生活救助7.24万元。二是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8市县347名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条件人员应享未享救助待遇;7市县237名符合医疗救助范围对象应享未享医疗救助待遇;8市县向747名收入、财产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城乡低保等补贴367.34万元;5市县向124名已死亡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城乡特困等补贴资金10.21万元;5市县向106人重复发放基本生活救助资金9.54万元;3县9名流浪乞讨人员超过规定期限滞留救助机构。

  上述问题通过整改,已追回补助资金252.99万元、558人已获得相应救助待遇、9名流浪乞讨人员已得到安置。

  (四)职业教育审计情况

  开展省属职业院校和4市3县2018年以来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持续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加大资金投入,推进产教融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

  1.落实职业教育要求方面。29所职业院校2574名专任教师每年到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践时长未达规定要求;20所职业院校未严格履行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法定职责,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培训不到位。

  2.深化校企合作方面。25所职业院校与401家合作企业未按要求在共建专业课程、创新研发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13所职业院校419个校内实训基地因与企业共建不足未开展生产性实训。

  3.促进高质量就业方面。落实招生招工一体化政策效果不明显,6所院校792名现代学徒制合作培养的学生中仅有198人在培养企业就业;职业院校教育资源利用不充分,5市县组织的重点人群补贴性培训由职业院校实施仅占8.3%,其余均由社会机构培训;紧缺工种招生培养与省内需求衔接不紧密,9所高职院校机械、机电等16个紧缺工种招生规模不升反降,从2019年的8054人下降至2021年的6700人。

  4.保障经费投入方面。5市县滞拨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47亿元;5市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低于国家规定最低标准7835.21万元;18所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支出未达规定比例要求,少安排1.31亿元。

  审计指出问题后,3市县已拨付专项资金4597万元;3市县当年投入职业教育经费1324.71万元;4市县10所职业院校按规定要求投入实习实训经费8334.82万元。

  (五)就业优先政策审计情况

  各项审计中重点关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发现2市县1单位未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51.46万元、未专户存储20家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16.33万元;1县1单位61笔创业担保贷款逾期8916.5万元、17笔创业担保贷款代偿未收回488.4万元,存在损失风险;2县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任务138人未完成。

  五、国有资产审计(调查)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调查情况

  开展8家国有企业2016年至2021年7月债券发行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1家国有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资产不良。2家企业委托贷款13.89亿元逾期未收回;1家企业担保代偿余额4.61亿元未收回,有44起担保代偿诉讼尚未了结,涉及金额23.42亿元;1家企业银行贷款已到期未偿还3.45亿元,为其他单位担保贷款逾期3亿元。二是企业资产管理不规范。1家企业未按贷款用途使用资金4.5亿元,违规借贷资金2亿元,7家子公司闲置土地31626平方米、房屋33处面积22616.91平方米。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对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6个部门单位闲置房产10168.05平方米、车辆2台;4个单位未经批准或备案出租房产25639平方米、4个单位出租收入未纳入预算或上缴财政592.05万元。二是13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少计房产12100平方米、车辆1台,多计已划转房产57626.71平方米、车辆5台。三是7个部门单位房产9353.71平方米未办理产权登记,个别资产权属不清。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开展5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源管理不到位。5县超过2年批而未供土地126.16公顷;1县未履行审批手续征用土地59.59公顷;1县未履行评估手续出租草原273.12公顷;1县2家企业4.65公顷土地闲置一年以上;2县13家企业违法占用土地9.08公顷。二是任务类指标未完成。2县6593.4亩农田防护林网修复任务、22923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任务未完成;1县未按要求开展草原清查、确权工作。三是资源类非税收入征缴不到位。3县未收取10家企业以前年度排污费等985.26万元;4县未收取55家企业水资源费、34家自备水源企业污水处理费;2县污水处理费480万元未上缴财政。

  对上述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审计建议,采取有力措施,目前已整改问题171个涉及20.53亿元,其余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下一步,省审计厅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紧盯问题不放,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省政府将在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重大政策落实,推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我省《稳定经济若干举措》,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稳住市场主体,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重大战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用足用好专项债券,做深做细项目储备,合理加快使用进度,更好发挥投资拉动作用;不断优化消费券投放结构,放大消费券奖补资金撬动作用,全力促进消费增长。坚持底线思维,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断压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风险向财政转移积聚,增强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投入,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高标准农田和黑土地保护项目建设,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生态强省建设,深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西部河湖连通等项目,促进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持续加大对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突出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扎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切实促进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清晰界定省以下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一步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力下沉,兜牢市县“三保”底线。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建立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效能和约束力。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支出,集中更多财政资源办大事、办要事,保民生、保重点、促就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责任编辑: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_杨笑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