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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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11 1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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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29日在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赵振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7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强调要加强跟踪监督,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玉亭省长、蔡东常务副省长等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调度审计整改情况,并在专项审计报告、审计信息上批示,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2023年9月至11月,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省审计厅联合对2022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并对整改责任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省财政厅及长春市、四平市等相关市县积极配合,合力整改,审计整改成效显著提升。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积极进行对接会商,建立完善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数据库,强化审计整改工作信息共享和结果共用,推进审计整改贯通协作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相关被审计单位能够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推进问题整改到位,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强化审计整改监督管理责任,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实现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审计整改成效不断提升。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报告反映的5个方面68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46个,正在整改140;涉及问题金额279.56亿元,已整改247.18亿元,其中:促进资金拨付到位或挽回(避免)损失等方式整改167.75亿元,通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调账处理等其他方式整改落实79.43亿元;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52项,向纪委监委、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移交移送问题线索14条,有3人被立案侦查、2人被开除、7人被纪律处分,3家会计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理处罚。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1. 预算编制方面。一是4项中央和11项省级转移支付预计数、2项预算内基建投资,未按规定在上年底前下达,因预算已执行完毕,省财政厅、省发改委通过提前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督促相关市县做好项目储备等方式,按时下达下一年度市县转移支付预计数二是4项中央和3项省级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部门或项目,省财政厅通过调整部门预算、督促相关部门细化资金分配方案等方式,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三是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2010万元,省财政厅与相关企业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测算,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工作。 

  2. 预算执行方面。一是2项中央和8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13.84亿元未在当年下达拨付,省财政厅通过加快推进资金结算进度、促进拨付资金、及时将无法下达资金调整使用方向或收回总预算等方式整改;二是8项中央和3项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时限下达,省财政厅已督促资金主管部门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和资金测算工作,及时提报资金分配计划。 

  3. 项目推进方面。一是13个中央和7个省预算内投资项目、1项试点工作任务进展缓慢,省发改委等主管部门督促相关项目单位通过加快项目建设、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等方式积极整改;二是5个中央和1个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未开工建设,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2个项目资金已与涉农项目资金整合使用。 

  4. 绩效管理方面。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指标设置不够精准、管理工作推进不够到位等问题,省财政厅通过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绩效目标管理功能、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完整性和科学性等方式,规范绩效目标设置,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二)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审计。 

  审计指出问题后,省财政厅按照省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要求,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已起草《推动省级政府投资基金加快整改优化管理实施草案和支持基金发展若干政策》,将按程序报送省政府审议。 

  1. 基金募集方面。2支母基金和7支子基金未完成募集计划2支母基金通过更改合伙协议、提前退出等方式完成整改,7支子基金将在清算时按协议约定收取违约金;3支子基金合同约定社会资本投入比例低,已加强与子基金管理人的沟通,引导其争取更多社会资本加入,不断提高社会资本占比。 

  2. 基金投资方面。2支母基金和13支子基金按约定少完成省内投资19.9亿元12支基金已加快项目退出,清算时将按协议约定收取违约金,3支处于投资期的基金,待投资期结束后按协议约定的罚则处理;3支子基金违规采取明股实债或出借资金方式投资项目5.21亿元,已督促子基金合规运营,严格实施投后管理的方式,及时收回本金收益;2支基金违规向投资人承诺并支付投资最低收益7698.7万元,已通过停止后续出资并提前退出子基金的方式完成整改。 

  3. 基金投资效率方面。4支母基金投资进度缓慢,资金结存9.14亿元,已通过加快投资进度、启动提前退出、向财政申请收回资金等方式完成整改;4支子基金闲置7.45亿元,通过加快投资、启动清算程序,收回清算资金等方式已经整改。 

  (三)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审计。 

  1. 收入管理方面。3市县应收未收土地出让收入等48090.76万元,已收取并上缴217.62万元,其余资金通过下达缴款通知书、约谈负责人等方式正积极催缴;6市县应缴未缴耕地开垦费等13940.79万元,已通过上缴国库、加强收缴管理等方式完成整改;2市县将定向捐赠等收入缴入国库3983.23万元,造成财政收入不实,已通过建立专户核算、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等方式完成整改;2县未清理收回存量资金1752.61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 

  2. 财政支出方面。12市县新增超支挂账816790.8万元,已通过盘活存量、强化预算管理等方式化解超支挂账55477.5万元,剩余部分逐步进行化解;2市挪用物业维修资金2700万元,正通过制定还款计划、统筹项目收益等方式推进整改;6市县未及时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30825万元,已拨付11152.31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筹措尽快拨付。 

  3. 财政风险控制方面。1市违规为企业承诺偿还贷款、回购股权,涉及资金6870万元,已对企业确认债权6248万元,其中60万元通过现金清偿,6188万元债权转为股权;1县融资平台公司以借款形式投资民营房地产开发公司3800万元到期未收回,借款待企业项目完工资金回笼后收回;1县政府违规以办公楼等资产入股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已经整改。 

  二、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 

  1. 预算资金统筹方面。10个部门单位未及时清理上报存量资金1488.63万元、应缴未缴土地征收补偿款1149.76万元,已全部上缴;5个单位勘察设计费等经营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11555.27万元,已纳入预算管理;2个部门参与分配的转移支付资金闲置在下级财政和主管部门5319.98万元,已通过加快支出进度、收回指标等方式整改1677.32万元,其余3642.66万元按项目进度尽快使用。 

  2. 预算执行方面。22个单位年初预算总体执行率未达90%,已通过推进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付等方式完成整改;25个部门单位16个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752.64万元未支出、44个项目年初预算安排13907.89万元仅支出5905.5万元,已完成支出4180.32万元,其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加快拨付。 

  3. 政府采购管理方面。36个部门单位128个项目未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省财政厅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按采购节点做好审核把关,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编制采购预算,推进问题整改;139个部门单位405个项目未按规定在6月底前提报采购计划,省财政厅积极督促各部门及时提报采购计划,对部门未按期提报采购计划的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予以清理收回;11个部门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或未在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购买服务,支出354.03万元,已通过完善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等方式加强管理。 

  (二)高校财务收支审计。 

  1. 助学金等相关政策落实方面。3所高校未对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1826名学生给予资助,已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生给予资助,通过出台助学金管理办法、提高资助金额等方式已经整改;5所高校未按规定比例提取学生资助资金6822.74万元,已提取资助资金4432.13万元,其余资金通过补提等方式推进整改;4所高校未按规定时限发放1733名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涉及资金1218.75万元,奖学金、助学金等已全部发放完毕;6所高校54个科研项目未按期完成、335个科研项目未按期验收,10个科研项目已完成,75个科研项目已结项,其余项目通过申请延期、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结项等方式推进整改。 

  2. 财务收支管理方面。9所高校未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5315.22万元,已收取1034.14万元,其余资金因涉及离校生、休学等情况正在积极催收中;2所高校未及时清理上报存量资金834.12万元,按照资金使用规定正在积极推进清理中;2所高校未经审批贷款14500万元,通过向主管部门报批、制定还款方案等方式积极推进整改;应缴未缴1075名教职工养老保险3498万元,已制定补缴计划,持续推进教职工养老保险补缴。 

  3. 资产管理方面。5所高校少计实习实训中心楼等固定资产14415.5万元、土地等无形资产28.3万平方米,已全部纳入学校资产账目管理;3所高校应计未计对校办企业的股权投资5802.8万元,通过调整账目等方式完成整改;2所高校未经审批出租、出借房产,涉及面积3780平方米,通过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5所高校56处房屋未办理产权或房屋闲置,2处房屋已办理房屋产权证,其余房屋产权证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办理,闲置房屋正在积极盘活。 

  三、重大政策项目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审计。 

  1. 项目推进方面。210个项目未确定具体建设内容无法实施,3个项目重新调整了项目建设方案,现已开工建设,7个项目正对项目及债券资金用途进行调整;22个项目准备不充分难以按时开工,20个项目已通过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取消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等方式完成整改,2个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13市县41个项目未按计划推进建设,36个项目通过推进项目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调整项目建设方案等方式已经整改,2个项目正在积极推进,3个项目建设停滞;6市县24个项目未按期完工,通过完成竣工验收、加快建设形成实物工作量、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已经整改。 

  2. 资金管理方面。5市县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券资金74.13亿元,累计归还原渠道资金25.23亿元,其余48.9亿元债券资金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根据还款计划筹集归还;16个项目专项债券缺口42.19亿元,5个项目2023年已申请获得专项债券资金12.15亿元,后续工程建设资金压力得到缓解,1个项目因资金链断裂,现已停工;23个项目超用款需求申请专项债券造成资金闲置32.74亿元,已通过加快工程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等方式完成整改;6市县超工程进度拨付专项债券127.61亿元,通过加快工程进度、推进形成实物工作量等方式已经整改72.96亿元,其余54.65亿元正在按工程进度推进整改;3市将债券资金从债券收款账户转入其他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62.36亿元,通过解除银行质押、收回资金至收款账户等方式已经整改;2市县8个项目在未开工的情况下预付工程款3.88亿元,通过推动项目形成实物工作量等方式完成整改。 

  3. 项目管理方面。4市县9个已建成项目闲置或利用率低,8个项目通过加大招商力度、促进项目投入使用等方式完成整改,1个项目正在推进整改;3个项目合同金额超出投资概算27.04亿元,项目单位通过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完成整改;3市县1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债券资金在项目单位结存4.96亿元,通过加快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等方式已拨付3.54亿元,其余资金1.42亿元待完成工程结算后拨付。 

  (二)耕地保护审计。 

  1. 任务目标完成方面。22.7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完成,已完成1.93万亩,剩余0.83万亩通过土地增减挂、异地搬迁等方式整改;21.73万亩黑土地保护任务未完成,已完成1.41万亩,剩余0.32万亩通过限期完成建设任务等方式整改;38.7万亩保护性耕作任务未完成,经批准保护性耕作任务已取消;110.64万亩耕地轮作任务未完成,通过制定方案、细化分解等方式积极推进实施;2市县8.74万亩粮改饲种植任务、28.44万吨收储任务未完成,已完成粮改饲种植面积4.29万亩、收储任务2.78万吨,剩余任务通过逐年替补方式正积极整改;12.2万亩秸秆机械化混埋还田任务未完成,通过推动新型设备的技术更新升级等方式正推进任务实施。 

  2. 项目资金拨付方面。2市县应拨未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33758.46万元,已拨付13311.92万元,其余20446.54万元正筹集资金尽快拨付;2县滞拨耕地轮作补贴等1160万元,计划筹措资金分批次逐年拨付。 

  3. 项目管理方面。2市县0.59万亩耕地用于旅游景区开发,存在非粮化”“非农化问题,通过改种农作物、拆除问题设施、办理征地手续等方式推进整改;429.7万亩高标准农田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已完成竣工验收;1346.48万立方米耕地表土剥离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已通过加快组织项目验收等方式整改;33.61万亩高标准农田未上图入库、部分高标准农田存在路肩缺失现象或未建立表土剥离相关制度,通过推动完成上图入库、修复缺失路肩、建立相关制度等方式完成整改。 

  (三)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等审计。 

  一是项目推进方面。4县秸秆饲料化等项目推进缓慢,涉及资金1764万元,3县已完成项目建设,拨付资金1674万元,1县通过加快项目建设等方式推进整改,其余资金90万元按项目进度有序拨付;6县肉牛大村购买防疫服务工作推进缓慢,涉及资金378万元,已通过与村医签订合同、聘请第三方开展防疫服务等方式完成整改。二是资金拨付方面。4县未拨付已完工的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16062.13万元,1县拨付全部项目资金252万元完成整改,3县通过制定资金拨付计划等方式推进整改,拨付资金5586万元,其余资金10224.13万元按项目进度进行拨付;3县未按进度拨付秸秆变肉项目资金1618.3万元,2县拨付全部项目资金1427.3万元完成整改,1县已拨付项目资金50万元,其余141万元纳入预算推进整改。三是省内肉牛深加工产业链方面。省内肉牛精深加工企业和规模化屠宰场较少,肉牛深加工产业外溢情况突出,各市县积极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全省肉牛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不断延长肉牛深加工产业链。 

  (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和资金审计。 

  一是优惠政策落实方面。未按规定对25户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省财政将奖励资金列入预算,在下一年度予以拨付;28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未享受奖补资金支持,7户企业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相关地区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发布政策信息等方式完成整改。二是资金下达使用方面。6市县未及时拨付支持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11470.82万元,依据《关于加强涉企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和落实审计整改的函》,积极筹措资金推进整改;2市县超范围使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14.64万元,已收回0.75万元,剩余资金正在履行收回程序。三是项目管理方面。2个创业孵化基地在孵企业数量等指标未达到申报要求,申请并获取资金,已通过加强孵化企业管理、重新建立入孵企业档案等方式整改;1户担保公司多申报并获取小微企业担保费降费奖补资金3.8万元,已收回省财政;2县未按要求建立专精特新本地优质种子企业库,已按要求建立种子企业库。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 

  1.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方面。3市县拖欠14家培训机构和企业补贴资金615.16万元,已全部拨付;12市县向财政供养人员等不符合申领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发放补贴资金50.44万元,已全部收回;3市县9户企业虚报职工人数获取以工代训补贴资金73.99万元,已全部收回;2市县5户企业通过虚假培训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431.84万元,已追回全部资金。 

  2. 就业补助资金方面。2县未及时拨付就业补助资金917.44万元,已全部拨付;17市县向256名已领取养老待遇等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资金64.98万元,已追回254人社保补贴64.43万元,剩余20.55万元正通过法律程序追缴;4市县向23名财政供养等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52.24万元,已追回19人公益性岗位补贴45.13万元,剩余47.11万元补贴正在追缴中;5市县向33名单位职工等不符合申领就业见习补贴条件的人员发放补贴资金23.45万元,已全部追回;违规录用虚假评定的公益岗残疾人员2人,涉及资金12.22万元,已全部追回。 

  3. 失业保险基金方面。15市县向92名已享受养老待遇等人员发放失业保险资金50.31万元,已全部追回;2市县19户中介机构未及时支付用工单位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补助等3677.93万元,已返还用工单位3665.98万元,收回补助资金11.95万元;5市县9户企业临时招揽社会人员181人,骗取失业补助67.77万元,已收回165人失业补助金59万元,其余168.77万元已经移交长春市政府进一步核实处理。 

  本次审计向纪委监委、地方政府移交移送问题线索12条,已有3人被立案侦查、2人被开除、6人被纪律处分。 

  (二)扶贫项目资产审计。 

  一是资产资金管理方面。13县应计未计扶贫资产等932项资产12.58亿元,已通过补记等方式完成整改;627个产业化等扶贫项目,到期未收回扶贫资金4246.85万元、收益金158.33万元,已收回项目本金1909.39万元,剩余2495.79万元正通过法律手段追回。二是收益和绩效方面。967个产业化扶贫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闲置,涉及项目总投资15060.22万元,已盘活价值13807.97万元资产,其余资产通过对外招租、鼓励自主经营等方式整改;741个产业化扶贫项目,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向村集体兑现收益1047.06万元,已兑现收益354.7万元,剩余收益通过加强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管理、法律诉讼、与经营方协商还款方式积极推进问题整改。三是项目后续管护运营方面。1128项扶贫资产后期管护不到位,项目资产损坏不能使用,对损坏的光伏板、棚膜等扶贫资产已全部进行了维修;5126个项目存在未签订管护协议,已签订或完善合同内容。 

  (三)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审计。 

  一是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10市县1部门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工程款等39410.49万元,已偿还工程欠款9533.89万元,剩余欠款正积极筹措资金;14单位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777.51万元,已全部返还;7市县7单位未及时返还履约保证金等2834.02万元,已返还保证金1399.64万元,剩余保证金因公司注销、工程未到验收时点等原因尚未返还,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方面。6市县1单位未按规定收取86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084.29万元,26个项目已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095.26万元,剩余5989.03万元已督促相关企业尽快缴纳;1县未收回垫付的农民工应急周转金1932.15万元,已履行司法程序并胜诉,现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5市县3单位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3市县3单位已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完成整改,2市县因账户冻结或工程停工正在整改中。 

  (四)学前教育审计。 

  1. 规定要求落实方面。5市县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未达到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定的50%要求,1市通过新建公办园等方式已达标,4市县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园和改造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方式积极推进整改;5市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未达到80%的要求,1通过新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方式覆盖率已达标,4市县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和改造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方式积极推进整改;6市县未将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3县通过认定普惠性幼儿园等方式完成整改,3市县已将幼儿园建设计划纳入今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 

  2. 专项治理方面。5市县未完成76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等专项治理任务,1县幼儿园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4市县正在积极推进配套幼儿园建设、装修、移交等工作;10273所学前儿童服务点(无资质幼儿园)有223所存在消防、卫生安全隐患,已治理学前儿童服务点166所,其余服务点正在加快治理。 

  3. 经费补助资金方面。4县未按规定拨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342.24万元、学前教育公用经费511.89万元,已通过及时拨付资金等方式整改159.68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筹措中;2县滞拨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699.15万元、未及时拨付幼儿园建设项目工程款702.52万元,已经拨付资金894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筹措。 

  (五)全省疫情防控接受捐赠款物审计。 

  审计指出各地各部门在捐赠款物接收、分配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工信、发改等部门认真执行捐赠款物相关规定,在款物的接收、分配、调拨等方面加强核算管理,强化制度约束,着力解决物资管理不规范、分配不及时、相关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已按审计要求规范接收资金8.65万元,拨付资金1716.36万元,调拨物资12.2万件。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1. 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8市县超过两年批而未供土地1271.87公顷,已供应土地226.55公顷,剩余土地采取建立台账、制定消化处置方案等方式进行整改;5市县因调整产业规划等原因导致闲置土地199.89公顷,完成整改57.3公顷,其余土地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制定措施推动利用4个项目未批先建占用土地6.95公顷,已通过补办手续等方式整改;5市县应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废弃矿山245处尚未得到有效恢复,通过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申请专项资金等方式有序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工作。 

  2. 监管责任方面。1178.8公顷安全利用类耕地未得到有效治理,因未通过国家专家评审不具备实施条件,省财政已将专项资金收回;2县未对3家符合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排污企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已取得排污许可证;2个项目未办理环评即开工建设,2个项目已按规定完成整改。 

  3. 资金和项目方面。4市县应收未收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等3.75亿元,已追缴1.09亿元,剩余资金已移交税务部门继续追缴;4市县1部门未及时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5670.02万元,已收取欠缴费用2125.82万元,其余资金通过下达催缴决定书、采取法律手段等方式正在追缴;2市县滞拨大气污染防治等资金1221.5万元,已拨付1014.5万元,其余资金正在积极筹措拨付;2市县2部门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等7个项目未按期完成,已通过调整设计方案、收回不能实施项目资金等方式推进整改。 

  (二)松花江流域水体专项治理审计。 

  一是8市县有12个国、省水质考核断面部分月份未达考核目标,通过排查、监测、溯源等措施提升水体质量,12个地表水国、省考核断面水质均已达标;二是3市县5户工业企业排放污水中化学需氧量等因子超标、1县1户企业污水超量排放,通过引进污水处理设备、改良工艺和加强在线监控设施管理等方式完成整改,污水排放均已达标;三是2市4个已完工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部分河段仍存在返黑返臭现象,通过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巡查巡护方式整改;四是2市县污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等3个项目运营资金未落实项目闲置,通过积极筹措资金、与电业部门协商用电等方式保证项目运行;五是5县12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与处理能力不适应,实际污水处理量均未达到设计能力的50%,已通过建设污水收集池、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等方式推进整改 

  (三)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审计。 

  1. 债务风险管控方面。一是5户企业融资规模增长过快,偿债压力大,相关企业通过强化节本降息、展期借款资金使用年限、优化债务结构等方式缓解偿债压力,有效管控企业债务风险。二是5户企业债务资金用于主业实业比例较低,相关企业不断聚焦主业,调整企业发展方向,保证融资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加大对主业实业的投入。三是4户企业经营亏损,1户企业收入不能覆盖当年利息支出,企业盈利能力不足,相关企业通过综合改革、盘活资产、加强经营管理等方式不断提高盈利能力;2户企业为帮助其他4户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借款37.44亿元,已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化解2.61亿元,剩余借款正在积极催收。 

  2. 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一是1家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累计亏损113.19亿元,已资不抵债,母公司已组建化债基金,提供资金支持,逐步启动经营生产,稳定现金流入。二是2户省属企业对民营企业借款逾期未收回1.22亿元,已收回0.11亿元,剩余款项正积极催收;1户省属企业因债权抵押资产管理不到位,债权5.18亿元和利息3.01亿元未收回,已制定债权清收管理办法,引入战略投资者接续项目,化解债权人风险;2户省属企业对外发放委托贷款和借款7.7亿元逾期未收回,已收回贷款4448.79万元、通过以物抵债取得资产10042.47万元,剩余贷款正在积极催收。三是1户省属企业向2户民营企业投资1.54亿元,2户企业现已停产停业,采取帮助企业优化经营管理、降低成本、盘活资产等系列止损措施,同时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维护资产安全;1户省属企业在西藏投资1.73亿元,投资的企业经营亏损,厂房和设备长期闲置,该企业积极与合作商洽谈,利用现有资产开展项目合作,对部分项目正有序退出减少亏损。 

  3. 资产管理方面。1户省属企业的3处房产1.57亿元因位于景区或水源二级保护区,无法施工及运营,资产闲置,正在积极推动三处资产对外出租出售,已在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1户省属企业收取的商品房、厂房等抵债资产1.04亿元闲置,该企业持续推进资产盘活,并已取得租赁收入。 

  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未完全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地区因财政收入放缓,债务包袱较重等原因,有的问题无法立行立改,如滞留专项资金、新增超支挂账等问题;二是部分因项目论证不充分、前期手续不健全等原因形成的问题,需在扎实推进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分阶段推进问题整改,如部分项目建设停滞、推进缓慢等问题;三是部分因底数不清、资料缺失等原因形成的问题,需持续推进整改,如资产盘活清理等问题。 

  下一步,省政府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本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一体推进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着力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拧紧整改责任链条,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实现审计整改闭环管理。二是持续加强跟踪监督。紧盯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不放,一追到底,对重点领域继续开展审计整改专项审计,促进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审计整改结果运用。不断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查监督、组织人事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信息共享、结果共用,在审计整改上打好“组合拳”。四是努力提升整改成效。强化审计整改严肃性和震慑力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做到整改到位、处理到位、问责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服务吉林全面振兴,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吉林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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