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9日在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陈宇龙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吉林省2024年决算和2025年预算1—6月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决算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强化民生和重点领域财力保障,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省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稳中有进,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省级收支平衡情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8.8亿元,为预算的90.9%,下降5%。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802.8亿元,收入总量为4081.6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9.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4.1%,下降3.5%。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762.5亿元,支出总量为3872.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09.5亿元。
与向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以下简称“原报告数”)相比:(1)收入方面,中央返还性收入减少2.9亿元,主要是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减少2.9亿元。(2)结余方面,结转下年支出减少2.9亿元。
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1.2亿元,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1.4亿元。
2.省级收支总量结构。省级收入总量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8.8亿元,占6.8%;中央转移支付收入2967.5亿元,占72.7%;市县上解收入83亿元,占2%;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412.3亿元,占10.1%;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40亿元,占8.4%。省级支出总量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9.6亿元,占28.7%;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2254.6亿元,占58.2%;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5.8亿元,占1.4%;上解中央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52.1亿元,占11.7%。
3.省级主要收支情况。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税收收入211.5亿元,占75.9%;非税收入67.3亿元,占24.1%。税收收入中,增值税133.7亿元,同口径下降13.6%,主要是受汽车市场竞争加剧影响,我省重点汽车企业经营不及预期;企业所得税41.5亿元,同口径下降2.7%;个人所得税15.2亿元,同口径增长5.9%。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18.7亿元,下降3.9%;行政事业性收费23.5亿元,增长14.3%,主要是耕地开垦费等收入增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3亿元,增长11.8%,主要是调整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办法,促进矿业权出让收入增加。
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亿元,下降14.7%,主要是从严从紧管控行政运行支出;教育支出132.6亿元,增长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4亿元,增长5.7%,主要是补助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增加;节能环保支出43.5亿元,下降19.1%,主要是上年支持自然生态、天然林保护等支出较多,基数较高;农林水支出98.7亿元,增长27.1%,主要是支持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交通运输支出66.8亿元,下降39.3%,主要是上年支持公路养护等支出较多,基数较高。
4.省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24年,省级预备费预算11亿元,实际支出0.5亿元,主要用于购置救灾应急所需设备以及支持灾后重建、农作物“一喷多促”等,剩余10.5亿元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省级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28.2亿元。
6.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和使用情况。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86.7亿元(含省级预备费结余10.5亿元),全部用于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2024年初余额17.7亿元,2024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4亿元。
7.全省收支平衡情况。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1.4亿元,为预算的100.8%,增长10.8%。收入增速较高,主要是各地开展资产大起底,推动资源资产盘活收入增加。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966.7亿元,收入总量为6158.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72.9亿元,为预算的84.3%,增长6%。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613.5亿元,支出总量为5286.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871.7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省级收支平衡情况。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0.6亿元,为预算的86%,下降8.5%,主要是市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不及预期,省级按比例分享收入相应减少。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和调入资金等1503.1亿元,收入总量为1543.7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6.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8.7%,增长105.4%,主要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加上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1440.7亿元,支出总量为1507.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6.4亿元。
与原报告数相比:
(1)收入方面,中央转移支付增加5.4亿元,主要是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等增加。
(2)结余方面,结转下年支出增加5.4亿元。
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3.2亿元,省级(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70.8亿元。
2.省级收支总量结构。省级收入总量中,政府性基金收入40.6亿元,占2.6%;中央转移支付收入271.5亿元,占17.6%;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222.8亿元,占79.2%;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等8.8亿元,占0.6%。省级支出总量中,政府性基金支出66.6亿元,占4.4%;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263.1亿元,占17.5%;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126.2亿元,占74.7%;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等51.4亿元,占3.4%。
3.省级主要收支情况。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农网还贷资金收入1.7亿元,增长2.8%;彩票公益金收入11.5亿元,增长8.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亿元,下降13.7%,主要是市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不及预期,省级按比例分享的收入减少;车辆通行费收入1亿元,下降13.6%;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收入2.5亿元,增长5.8%。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亿元,下降39.9%,主要是省级分享收入下降,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支出相应减少;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4.1亿元,增长66.4%,主要是使用专项债券支持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增加的支出;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2.1亿元,增长9.8%;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4亿元,增长39.3%。
4.全省收支平衡情况。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494.9亿元,为预算的77%,下降16%,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和调入资金等1779.6亿元,收入总量为2274.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152.5亿元,为预算的75.7%,下降12.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和调出资金等730.6亿元,支出总量为1883.1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91.4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1.省级收支平衡情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3亿元,为预算的75.4%,增长92.2%。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余等1.3亿元,收入总量为5.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亿元,为预算的90.6%,增长28.1%。加上调出资金等4.5亿元,支出总量为5.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1亿元。
2.省级收支总量结构。省级收入总量中,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3亿元,占77.3%;中央转移支付收入1.1亿元,占20.1%;上年结余等0.2亿元,占2.6%。省级支出总量中,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亿元,占17.7%;调出资金4.5亿元,占82.3%。
3.省级主要收支情况。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利润收入1.5亿元,下降6.1%;股利、股息收入0.2亿元,下降68%;产权转让收入2.6亿元。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0.2亿元,增长63.8%;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8亿元,增长93.1%。
4.全省收支平衡情况。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6亿元,为预算的112.2%,增长121.6%,主要是省本级转让金融机构股权以及长春市重点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增加。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余等1.4亿元,收入总量为2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4亿元,为预算的94.7%,增长317.4%。加上调出资金16.3亿元,支出总量为20.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3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省级收支平衡情况。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09.1亿元,为预算的108.9%,增长10.4%,主要是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增加。加上滚存结余收入429.1亿元,收入总量为2138.2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62.4亿元,为预算的99.8%,下降3.2%。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675.8亿元。
与原报告数相比:(1)收入方面,增加44亿元。主要是社会保险费收入比预计增加33.5亿元,转移性收入比预计增加7.3亿元,财政补贴和利息等收入比预计增加3.2亿元。(2)支出方面,减少3.6亿元。主要是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比预计减少3.9亿元,转移性支出等比预计增加0.3亿元。(3)结余方面,年末滚存结余增加47.6亿元。
2.省级收支总量结构。省级基金收入中,保险费收入731.5亿元,占42.8%;财政补贴收入445.2亿元,占26%;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收入495.1亿元,占29%;利息收入8.9亿元,占0.5%;转移收入和其他收入等28.4亿元,占1.7%。省级基金支出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24.1亿元,占97.4%;其他支出等38.3亿元,占2.6%。
3.省级主要收支情况。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42.7亿元(含全国统筹调剂资金495.1亿元),为预算的107.6%,增长22.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8.9亿元,为预算的118.2%,下降55.6%,主要是受准备期清算记账确认收入减少影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9亿元,为预算的100.8%,下降0.5%;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9亿元,为预算的158.8%,增长47.7%,主要是2024年6月起,工伤保险费率由按基准费率的50%执行调整为按80%执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7.7亿元,为预算的149.6%,增长4.3%,主要是事业单位集中补缴等。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309.5亿元,为预算的98.4%,增长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5.3亿元,为预算的117.5%,下降60.1%,主要是受准备期清算记账确认支出减少影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5.6亿元,为预算的120.2%,增长23.9%,主要是对历年医疗待遇和异地就医款进行结算,一次性增支较多;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9亿元,为预算的94.8%,增长8.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1亿元,为预算的101.3%,下降10.6%。
4.全省收支平衡情况。汇总省级和市县决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23.4亿元,为预算的109.2%,增长6.7%。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134.3亿元,收入总量为3757.7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31亿元,为预算的103.6%,下降1.7%。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426.8亿元。
(五)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累计下达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392.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中央资金274亿元,省级资金118.3亿元,全力支持沈白高铁、长春都市圈西环线、白山至临江高速、松江河至长白高速、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中西部供水一期工程、地下管网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
(六)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1.中央转移支付情况。2024年,中央下达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967.5亿元,下降9.1%。其中:税收返还134.9亿元,占4.5%;一般性转移支付2566.5亿元,占86.5%;专项转移支付266亿元,占9%。
2.对市县转移支付情况。2024年,省下达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254.6亿元,下降4.5%。其中:税收返还80.1亿元,占3.6%;一般性转移支付1905.2亿元,占84.5%;专项转移支付269.2亿元,占11.9%。
(七)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限额情况。截至2024年末,财政部核定我省政府法定债务限额1109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629.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461.1亿元。
2.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4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999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584.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408.9亿元。
3.债券本息偿还情况。2024年,全省共偿还政府债券到期本息805.8亿元。其中:本金509.9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476亿元,使用预算资金偿还33.9亿元),利息295.9亿元。
4.省级债务有关情况。2024年,省本级共发行新增债券69.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0.7亿元,专项债券49亿元,重点支持了铁路、医疗、教育等领域7个公益性项目建设,债券资金已于当年发行后全部拨付至项目单位,其中支持沈白铁路专项债券资金21.5亿元。截至2024年末,省级政府债务余额1112.3亿元(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9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20.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91.7亿元。
(八)省级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将绩效管理全面规范融入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整个预算管理链条,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印发《吉林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指南》,指导各方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印发《吉林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实施细则》,做实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全年调整压减资金3.1亿元。建立健全过紧日子评估机制,从严控财政供养人员等四个方面开展评估,精准衡量过紧日子成效,推动财政资源合理配置。
二、2024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2024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聚焦突出问题针对性施策,协同推进促发展和防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取得新成效。
一是提质效,高质量发展动能更加充沛。全力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支持建设“两重”项目179个、防灾救灾减灾项目461个以及公路、铁路、农业、市政等领域项目1000多个。有效引导消费需求,加力落实“两新”政策,支持打造夜间集聚区等新型消费场景,推进冰雪经济持续释放“热效应”。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加大对中欧班列运营、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等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长春市入选外经贸领域国家试点,促成“轨道客车车身”在关税税目中单独列示,努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二是担使命,“五大安全”基石更加稳固。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和盐碱地治理等,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政策性兜底作用,全省粮食产量再创历史新高。以科技突破带动产业创新,整合财政科技资金聚力攻坚,增强产业转型发展动能。助力实施“氢动吉林”行动,促进风光资源就地转化,推动新能源发展应用。支持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天然林和湿地保护以及清洁取暖、国土绿化等项目,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提高边民、支边高校毕业生等10项补助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三道防线”常态化联合管控态势。
三是增福祉,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暖心。大力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优化整合扩岗补助和吸纳就业补贴,扶持返乡入乡创业基地164个,城镇新增就业23.4万人,高校毕业生留吉突破15万人。落实教育“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障各层次、各学段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支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5元和30元。建立城乡居民丧葬抚恤金制度,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残疾人补贴标准。支持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5144户,筹集保障性住房1.2万套,发放租赁补贴5.8万户,推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四是守底线,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更加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一地一策”审核各地化债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四轮起底摸排,推动资产资源有效盘活变现。用好用足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多措并举推动化债工作,全省存量隐性债务降至1000亿元以下,有59个市县区隐性债务清零,占全部市县区的84.3%。坚持“三保”是“头保”理念。对70个市县区预算开展提级审核,夯实财力来源。突出市县主体责任,强化省级兜底保障,建立收支管控、动态监测和库款精准调拨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全年共下达市县财力性补助1091.5亿元,同口径增长14%,坚决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五是优机制,财政改革成效更加彰显。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出台我省改革意见和省级实施方案,制定完善28项配套制度,并在省级和11个市县试点推开。稳步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绩效闭环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结果,调整压减预算安排资金。研究建立市县财政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激励财政部门更好履职尽责,助推引领高质量发展。被财政部评为地方财政绩效管理考核先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迈进全国“第一方阵”。
六是夯基础,财政科学管理更加有力。着力提升精细化水平,省级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压降6%,一般性支出压降16%,委托业务费压降近50%,通过财政投资评审节约资金7.6亿元,通过集中带量采购节约资金0.2亿元。着力提升标准化水平,制定完善14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16项通用标准和17项专用标准,全部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着力提升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新修订《会计法》,推动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有效实施;严格履行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行政执法决定等合法性前置审核程序,省级全年完成审查事项351件;开展27项财会监督,发现并纠正问题500余个。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省财政运行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基层“三保”、政府法定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保障压力较大;财政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省人大有关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审计也揭示了相关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研究加以解决。
三、2025年预算1—6月执行情况及下一步重点工作
年初以来,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严格执行省人大批准的预算,围绕重大战略任务,深挖收入潜力,狠抓支出管理,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2亿元,为预算的56.4%,增长16.4%,主要是各地加快推动盘活资产资源收入缴库。分类别看,税收收入386.7亿元,增长5.1%;非税收入305.5亿元,增长34.8%。分级次看,省级收入157.8亿元,下降5.5%,主要是上年同期耕地开垦费基数较高;市县级收入534.4亿元,增长25%。从收入主要项目看:增值税150.8亿元,增长4.2%;企业所得税60.5亿元,下降4%,主要是汽车、房地产等行业利润收窄;个人所得税18.6亿元,增长2%;契税22.1亿元,增长0.6%;罚没收入29.5亿元,下降6.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12.8亿元,增长109.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3.2亿元,为预算的51.9%,增长4.8%。分级次看,省级569亿元,增长20.5%,主要是中央支持的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支出较多;市县级1584.2亿元,增长0.1%。从支出主要项目看:教育支出260.4亿元,增长10.1%,主要是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政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7.5亿元,增长9.5%,主要是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增加;卫生健康支出156.3亿元,增长6%,主要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增加;农林水支出244.4亿元,下降30%,主要是上年同期增发国债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支出较多,基数较高。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的主要特点:一是税收收入由负转正。各级财税部门优化完善联合会商机制,持续跟踪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等征管情况,规范重点领域税收政策执行。今年前6个月,税收收入累计增速分别为-12%、-7.8%、5.4%、8.6%、5.4%、5.1%,连续四个月高于全国平均增幅。二是非税收入贡献较大。各地各部门围绕中心任务,集中加大资源资产处置力度。上半年,全省非税收入增收78.8亿元,拉动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3个百分点,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111亿元,拉动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8.7个百分点。三是支出保持持续增长。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管控,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强化“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资金保障。上半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4.8%。其中,交通运输(71.1%)、科学技术(27.1%)、城乡社区(11.8%)、教育(10.1%)等重点支出增速达两位数以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6.8亿元,为预算的19.2%,下降16.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0.8亿元,下降25.1%,主要是土地市场尚未明显复苏。分级次看,省级18.9亿元,增长32.1%;市县级77.9亿元,下降23.3%。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1.9亿元,为预算的16.4%,增长1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6.9亿元,下降11.7%;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86.3亿元。分级次看,省级55.8亿元,增长752.1%,主要是发行专项债券支持金融机构化险;市县级166.1亿元,下降10.9%,主要是收回部分以前年度专项债券资金,冲减当年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亿元,为预算的11.8%,下降58.9%。分级次看,省级0.1亿元,下降92.6%;市县级2.4亿元,下降51.1%。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亿元,为预算的24.2%,下降50.8%。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59亿元,为预算的47.7%,下降6.9%。其中:省级723.4亿元,为预算的48.9%,下降14.3%。主要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调剂资金前6个月到位172.8亿元,同比减少124.2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20.1亿元,为预算的45%,下降1.1%。其中:省级735.3亿元,为预算的46.3%,增长3.9%。主要是上年同期各市县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以前年度款项,基数较高。
(五)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5年,省级预备费预算12亿元。截至6月末,已使用2.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提高社会保障补助标准,剩余9.1亿元未支出。
(六)政府债务执行情况。
2025年,财政部核定下达我省新增债务限额8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1亿元(含外债转贷2.3亿元),专项债务583亿元。截至6月末,已发行新增债券226.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9.5亿元,专项债券136.9亿元,有力支持了铁路、高速公路、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市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建设。
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税收增长乏力。受汽车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重点行业增收压力较大,对税收增长的拉动作用较弱。二是非税收入占比过高。上半年,全省非税收入占比为44.1%,较上年同期高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9个市县中,有33个非税收入占比超过50%,有6个占比超过80%,收入质量有待优化。三是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上半年,受房地产市场尚未企稳影响,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仅完成年初预算(402.9亿元)的15.1%,低于序时进度34.9个百分点。四是财政运行压力较大。市县“三保”支出需求占可用财力比重较高,加上一般债付息、专项债付息和编外人员等刚性支出后,部分市县年初财力难以全额覆盖,实现平稳运行仍需艰苦努力。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以及省人大预算决议及审查意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全力支持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强化财政收入统筹。用好35项、近600亿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坚持部门协作发力,资金形成合力,切实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完善常态化收入分析调度机制,逐月研判税收形势,加强跟踪调度,强化执行分析。落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管理调整政策,分批有序缴回以前年度超额提取准备金。规范残保金征收管理,加强信息核查比对,严防跑冒滴漏。统筹财政与非财政资金,对历年计提的物业维修基金等加强监管,避免体外循环。
二是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定支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着力促消费、稳投资、惠民生。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两重”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支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落实“两新”政策。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统筹资金支持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推动中低收入群众增收减负。加大对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低碳转型等支持力度。
三是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坚持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巩固完善“三保”预算编审、资金归集、动态监测、应急处置、考核奖惩等全过程、全链条管理机制。打破财力补助基数,优化国库资金调度,加大对基层和困难地区财政资源倾斜支持力度,坚决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充分考虑市县财政运行实际情况,将一般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纳入支持保障范围,确保基层财政运行不出问题。
四是协同推进化债化险清欠。用好国家置换债券,大力推行债贷结合模式,杠杆化使用国家增量资源,盘活专项债资产,坚持降隐性债与存量法定债并重,有效控制全口径债务率。积极配合农信系统改革化险,加快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完成不良资产剥离,实现大行洁净承接。坚持“一债一方案”,发挥财政性资金杠杆作用,推动资产有效盘活,督导市县按进度完成欠款清欠工作。“一企一策”研究融资平台退出路径,加快推进融资平台转型。
五是构建吉林特色大财政体系。启动实施提升资产资源管理质效三年攻坚行动,持续做好资产资源清底,既清权属、也清价值,实现资产资源总规模和可盘活规模“双增加”。紧盯债务资金形成资产等重点领域,厘清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边界,做到清本归元。搭建全省国有资产资源管控平台和调剂共享平台,落实好国家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促进数据资源有序开发开放。打通资产到资本渠道,研究将经营性资产整合注入国有企业,壮大资本规模。支持省属金融企业更好发挥作用。
六是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在高质量完成财政部赋予我省6项试点任务基础上,再突破、再提升,扩面抓好11项改革任务以及4个专项工程,切实推动我省财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专项、重大项目等资金按进度拨款,强化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健全政府采购监管机制,深化与国采中心战略合作,扩充框架协议采购品目类别,构建交易和监管一体的电子化平台。完善惠民惠农资金监管平台,实现补贴资金直接到人到户。同时,系统实施政府会计、支出标准体系、财政数据治理三项工程,全面提升财政基础管理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更加有力有效落实好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为奋力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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