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9日在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赵亚忠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法律规定,预算委员会对省政府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的关于吉林省2024年决算的报告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4年,省政府及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要求,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省本级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2024年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了当前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增长乏力,税源财源建设亟待加强;政府法定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基层“三保”压力较大;预算约束不够严格,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预算委员会认为,决算报告和草案比较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批准2024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同时,为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出以下建议:
一、规范预算决算管理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预算管理改革的各项要求,加强财政资金资产资源和预算统筹,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优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集中财力办好大事要事。继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增强预算刚性约束。
二、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
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持续完善涵盖绩效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和结果运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对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重要支出政策的绩效评价,提升评价指标设置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改进管理等有效衔接。加强对35项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避免资金碎片化与低效使用。健全绩效信息公开制度,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严格政府债务风险管控
合理确定我省政府债务规模和分地区债务限额水平,确保政府债务限额与偿债能力相匹配。加强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控制专项债券资金投向,精准谋划项目,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确保项目有效实施和按期偿还债券本息。统筹用好化债支持政策,充分利用增量置换债券,加快推进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加强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严格落实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坚决守住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警戒线。
四、加强审计监督和问题整改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坚持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的贯通协同,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及督促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实效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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