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是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把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作为重大举措,以绿色为底色的宏伟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要立足人大环境资源工作实际,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出发,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严肃法律实施监督,加快生态环境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推动党的生态文明创新理论入法进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观,“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民生观,“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历史观,“人与自然和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然观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既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生态环境立法的行动指南。明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人大环资工作重点是把习近平总书记这些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理论和最新要求,深化到地方立法当中,落实到具体法律法规条款里去,为我省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提供法律依据,进而突破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和瓶颈。
二是完善丰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十三五”期间,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了丰硕成果,大气、水、土壤等领域污染得到有效抑制,相关法律法规在依法治污及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十四五”新目标的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有了新要求,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侧重点也发生了转移,结合“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要求,要紧紧把握资源和生态这两个关键,在巩固污染防治法治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向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及资源高效节约循环利用立法方向转移,要进一步完善丰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以立法促进发展,以立法保障发展。如:国家公园体系建立的相关立法,矿产资源修复方面的立法,餐饮浪费方面的立法,等等。同时,对以往环境污染立法进行评估完善,持续打包清理修改完善大气、水、土壤和生物安全及物种多样性保护相关立法。
三是不断推动生态环境立法和监督融合互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人大环资监督工作要与立法工作高度统一、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监督检查推动法律执行,进而重新审视法律,修改完善法律不足,真正把立法和监督有机统一到人大的工作职责当中。“十四五”期间,围绕全国人大安排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重点任务,立足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协助配合常委会重点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噪声、垃圾分类处理、快递包装废弃物污染问题,适时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情况等多种形式的监督工作,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同时检验相关立法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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