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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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的决定
(2026年3月24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6-03-24 1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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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长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由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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