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是国家管理社会的一件大事,法律也是人民意志的根本体现,立法工作要改变常态,要拓宽民主立法的渠道,更多地听取社会各界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次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的立法协商座谈会首次邀请省政协委员参加,是从落实中央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次有益探索。通过这样的形式能够更多地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使法律法规更充分地体现人民意志。省人大常委会将建立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将立法协商形成常态持续下去。
文/董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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