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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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1月21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3-02-19 1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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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的规定,现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含议案转建议)185件,闭会期间收到5件,按照代表建议内容,交付省人大民侨外委办理1件,省政府办理178件,省法院办理1件,省检察院办理3件;其余7件代表建议,由于所提内容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范围,经征求代表本人意见,已委托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到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目前,上述代表建议都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了代表,办结率、面复率和满意率均实现了百分之百。省政府办理的178件建议,有154件建议分别交省发改委、工信厅、教育厅等43个部门和长春市等7个市州政府具体承办,其余24件由于所提建议内容相对宏观,个别建议因涉及国家政策法律层面问题,将其转为参阅件,在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之声》和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工作》上刊登。154件建议中,得到解决和部分解决的65件,占42.2%;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解决计划的81件,占52.6%;还有8件(占5.2%)建议限于各方面原因暂时难以办理,已经向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得到了代表的认同。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要特点是:

  1.领导高度重视,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交办会,常委会副主任王云岫就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对办好建议作了表态发言,提出具体落实意见。7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重点听取了省政府办公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全面汇报,逐件听取了省人大有关部门、省政府各承办单位、省法院、省检察院建议办理情况,对部分建议进行了实地检查。在办理过程中,王儒林省长三次作出批示,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许多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办理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省民政厅、省工商局主要领导参加面复代表活动,当面听取代表意见,推动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

  2.突出工作重点,发挥重点建议在办理中的示范作用。省人大人代选委会同省政府办公厅,加大了重点建议办理落实工作力度。按照围绕全省工作中心、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原则,确定了10件重点建议。要求承办单位通过制定办理方案,组织专题调研,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针对提出的问题,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推进建议的落实。省人大人代选委与省政府办公厅加强了监督检查,召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调度会,邀请提出建议代表共同听取办理进展情况,参加承办部门面复代表活动,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促进了工作落实,发挥了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3.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基础。省政府办公厅建立了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分类体系,将代表建议调整为10大类,117个小类,使建议分办工作科学合理。采取制发主协办单位承办建议核对单、通报办理动态、组织或参加相关办理调研和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办理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省财政厅将代表建议办理纳入公文督办通报范围,跟踪催办,确保按时办复。省能源局将答复承诺列入计划的事项列出清单,制定方案,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各承办部门也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注重听取代表意见和要求,与代表形成良性互动。一些承办单位坚持办理过程中邀请提出建议代表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当面听取代表意见。今年还首次出现了由省法院、省检察院主办,政府有关厅局协办的建议,省法院、省检察院主动与协办部门联系,协办部门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办理方法和措施,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完成。

  4.加大督办力度,增强建议办理工作实效。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省人大人代选委与省政府办公厅,加大了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办力度。一方面对建议办理面复率提出百分之百目标要求,通过检查、督促、协调、沟通,克服种种困难和阻力,实现了面复率百分之百。另一方面要求承办部门把建议办理工作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上,努力做到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省民政厅办理《关于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扶持的建议》时,将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确定为年度工作重点,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并制定了8个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推进了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有些承办单位工作标准不高,办理质量不够好。大多数承办部门重视程度高,工作开展有力。但仍有个别部门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到位,缺乏对建议内容调查分析,没有认真研究有效解决的办法措施,直接影响了办理质量。

  2.部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配合还不够协调。有些涉及到多个部门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牵头领办的积极性不高,有畏难情绪,与协办单位存在协调不力,配合不好,相互依赖现象,影响了建议办理实效。

  3.个别单位对面复工作仍不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不能积极地与代表交流沟通,由省政府办公厅或省人大人代选委多次提出要求后,才与代表接触,工作搞得很被动。

  三、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建议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今年年底至明年初,省十一届人大任期届满,将要换届选举,产生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下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要注重调动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一是新一届代表产生后,要分批分期组织培训,使代表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提出建议的条件和要求,做到所提建议于法有据,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组织代表参加各种活动,引导代表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使代表能够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高质量的建议。二是在建议办理过程中,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办理前了解代表具体要求,办理中及时向代表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征询代表意见。办理后邀请代表实地察看,汇报今后打算。还可以让代表帮助出主意、想办法,提高办理效率。三是切实做好代表面复工作。承办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面复,加强与代表联系,发挥代表在建议办理中的积极作用。

  2.要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办好代表建议的责任意识。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上升到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效率的高度来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二是要把工作着眼点放在建议落实、真正解决问题上。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建议,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受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代表解释清楚,取得理解和支持。要杜绝重答复、轻落实,承诺多、落实少的现象,不仅要在答复上让代表满意,更要在落实上让代表满意。三是要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对代表建议要认真分析,准确把握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特别是对代表多次提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要下功夫搞好调研和论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代表建议办理中的作用。一是省人大人代选委要进一步发挥检查监督作用,通过对建议办理提出要求、及时听取办理情况汇报、集中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年终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访等方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办。二是省政府办公厅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沟通、督促作用,做好代表建议分办工作,做到科学、准确。着力做好对建议答复落实情况检查,对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跟踪督查办理结果。采取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抽查、年底“回头看”等方式进行督查。要注重提高建议办理人员的能力素质,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要规范建议答复文本内容和格式,统一行文标准。三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承办单位积极作用,利用多种途径,宣传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意义,大力表彰先进单位,普及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加强主办单位与协办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办理合力。对一些综合性较强、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可由省政府办公厅进行综合协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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