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吉林人大网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工作 → 委员会工作
您的位置: 首页 > 委员会工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1月21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3-02-19 14:41:00

浏览量:

字体显示:【  大      】

X
分享到  - 微信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省法院共收到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3件,建议内容集中反映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司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全省各级法院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从坚持人民法院人民性的高度,认真研究和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截至目前,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均由院领导带队面复代表,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二、办理代表建议的主要措施

  今年2月15日,在省人大召开的代表建议交办会上,张文显院长做了表态发言。会后,张文显院长亲自部署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成各分管院领导就如何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提出具体工作方案。2月29日,省法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法院各承办部门认真调研、创新方法、提高效率、注重落实。省法院研究室在建议办理中,到代表所在地与当地人大代表和部分当事人进行座谈,了解情况,征求意见。省法院行政庭还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专题调研,共同研究办理代表建议的方法和措施。省法院院领导亲自带队赴各市(州)面复代表,代表非常感动,对答复表示满意。

  三、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1.张廉君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犯罪法律机制的建议》(第5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张廉君代表提出:近年来当事人利用虚假诉讼逃避债务、转移财产、谋取非法利益的虚假诉讼时有发生且呈蔓延上升态势。建议法院系统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

  省法院接到建议后,开展专项调研,为落实代表建议,省法院将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纳入全省法院开展“提升司法公信年”方案之中,具体采取以下措施:第一,主动引导当事人树立诚信诉讼观念,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人民法院以审判工作为平台,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加强虚假诉讼风险警示,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执行申请书等诉讼文书中告知当事人虚假诉讼的风险和法律责任等,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第二,准确把握虚假诉讼的识别方法,有效防范虚假诉讼发生。一是在立案阶段严格筛查虚假诉讼,严把案件受理关口;二是在审理阶段加大证据审查力度,关注当事人诉讼行为合理性;三是加强对调解协议合法性的审查,严防虚假诉讼当事人借调解实现非法目的;四是在执行阶段严格审查被执行标的物来源,严把案件执行关口。

  2.李玉宗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法院执行难必须强化法制措施的建议》(第7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李玉宗等代表提出:建议总结法院执行工作经验和教训,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省法院接到建议后,成立了调研组,在全省法院开展专项调研,为了落实代表建议,省法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第一,不断建立推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机制。第二,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好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专项积案清理工作。第三,加强法院的立案、审判、执行部门的协调配合,增强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内部合力。第四,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第五,强化执行工作创新,提高执行工作科学发展能力和水平。第六,积极参与推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努力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七,坚持司法为民,全面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

  3.程文增等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的建议》(第14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程文增等代表提出:建议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申请强拆的案件,应当严格把好立案关、审查关。

  省法院接到建议后,展开专题调研,对全省三年来房屋征收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为落实代表建议,全省法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第一,严把房屋征收案件立案关,积极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第二,严格依法审理房屋征收案件,依法稳妥审理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完善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机制,严格司法审查标准,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第三,加强审判监督指导,省法院在2012年开展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件的专项检查评查活动,对检查和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纠正;第四,加强司法与房屋征收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

  我们衷心感谢五年来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省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衷心感谢各级人大代表对全省法院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全省各级法院将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法律监督、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审判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进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