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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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年11月21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13-02-19 1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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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现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交由省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178件,占总数的93.5%。178件建议中有154件分别交省发改委、工信厅、教育厅等43个省政府部门和长春市等7个市(州)政府具体承办,其余24件由于所提建议相对宏观、超前,个别建议还涉及到法律限制和国家层面问题,经与省人大人代选委沟通,转为参阅件办理,在《代表建议摘编》上刊登,供领导和部门工作参阅。截至10月底,承办的建议全部办结,办复率100%。承办的建议中,所提问题和建议已得到解决、落实或采纳的65件,占42.2%;所提问题和建议纳入计划和议事日程正在解决和落实的81件,占52.6%;所提问题和建议因多方面因素限制不能解决或采纳而作解释说明的8件,占5.2%。据代表对办理工作反馈意见统计,面复率实现100%,全面完成了省人大年初确定的件件面复的工作目标;年度办理工作满意率首次实现100%(有3件建议,代表对办理结果有异议,但对政府的办理工作过程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满意)。通过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事关全局的实际问题,加强和改进了政府工作,进一步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对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政府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了省政府绩效管理,以办复率、面复率、满意率的落实情况为指标,严格跟踪考核。王儒林省长亲自主持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每年两次征求代表意见,将座谈会上代表所提建议的办理列为省政府重要督查事项跟踪落实;2月21日、5月23日、6月21日、8月18日先后四次作出批示,强调要重视人大代表建议,要求省政府办公厅认真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4月10日,马俊清副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对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上半年,省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陈伟根副省长负责联系人大工作后,第一时间即安排到省人大与有关领导见面,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其他各位副省长也都结合分管工作,对建议办理提出落实要求。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许多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布置任务,亲自参与调研,亲自协调解决办理中遇到的问题,亲自审定答复意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参与面复代表活动,当面听取代表意见,推动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

  (二)充分做好分办工作,为办理工作的务实高效开展奠定基础。科学、准确地对代表建议进行分办是务实高效开展办理工作的首要问题和基础。对此,省政府办公厅今年重点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分类体系。根据国民经济体系划分,借鉴全国人大经验,结合我省实际,从便于代表建议的统计、分析、运用和管理出发,将代表建议分类由过去的七类调整为十大类,并细化为117个小类,初步建立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分类体系。二是集中精力做好预分办。今年省“两会”结束后,省政府办公厅集中精力组织开展代表建议的预分办工作。通过采取分工负责、两级审核、网上预转、电话协商的方式,利用近1个月时间,将代表建议预分到承办部门,为正式分办奠定了基础。三是坚持集中分办协调。今年的正式分办仍采取已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集中分办方式,即: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统一分办、一次性固定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进行有序分办。由于前期预分办工作开展较好,参会人员做到了心中有数,大家在会上充分协商,仅用两个小时时间即完成了全部建议的正式交办,大大提高了分办效率。

  (三)完善和发展办理机制,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按照省政府建议提案交办会精神,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和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建议提案交办函》,从思想认识、沟通协调、工作机制、答复规范等方面对年度办理工作提出更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各承办单位以此为抓手,一方面继续坚持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办理方法和机制,另一方面针对办理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改进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推动办理机制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一是承办单位普遍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精心办”的三级负责办理工作责任制。通过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办理流程,使部门内部从建议的签收、登记、交办、协调、调研、督查、面复,到答复的起草、审核、签发等各环节工作均得以规范有序进行。二是各承办单位围绕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工作思路,改进办理方式,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省财政厅将代表建议的办理纳入公文督办通报范围,跟踪催办,确保按时办复;省经合局在对代表个别走访的基础上,着重强化对同类问题的调查分析,避免同类型问题重复提出;省能源局将答复中承诺列入计划的事项列出清单,制定方案,指定专人跟踪落实。三是注重在建议办理工作中,把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业务工作落实上,真正做到办理一件代表建议,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或一方面问题。省民政厅把代表建议办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办理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政策扶持的建议》时,将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确定为年度工作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7条建议逐项研究落实,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2〕4号),组织制定8个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极大地推进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此外,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等单位也紧密结合代表建议关注的热点谋划部门的重点工作,实现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推动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质量双提升。

  省政府办公厅作为建议办理的组织协调单位,充分发挥调度协调的枢纽作用,采取制发主协办单位承办建议核对单、通报办理动态、提供代表联系方式、即时督办、组织或参加相关办理调研和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研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同时,积极联系省人大,将人大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承办单位,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突出问题。

  (四)密切沟通协作,合力推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加强联系、协调沟通是办好建议,取得代表理解、部门支持的有效途径。各部门在今年建议办理的过程中,将有效沟通放在重要位置,加大沟通力度。一是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随时听取代表意见和要求,与代表形成良性互动。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厅、省交通厅、省经合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认真落实与代表的“三沟通”制度,即办前、办中、办后都与代表联系,将沟通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将建议的办理落实建立在代表满意、群众认可上。长春市政府、省公安厅、省工商局在办理过程中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当面听取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省人大人代选委对这种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二是代表建议实现全面复。按照省人大、省政府要求,全面做好代表的面复工作。通过当面向代表汇报建议的办理情况,进一步听取代表对答复情况的意见,接受代表对办理工作的评议。代表对承办部门转变作风、务实开展建议办理、件件面复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有10余件建议,代表给予的评价是非常满意、特别满意、十分满意。三是密切承办单位间的协调配合。随着代表对民生问题的持续关注,提出的需要跨部门办理的建议逐渐增多,今年承办的代表建议中,涉及多部门联合办理的占65%以上,部门内部涉及多处室联合办理的占80%以上。为合力办好代表建议,主办单位认真牵头负责,协办单位积极参与,通过采取领导带队走访、召开协调会、印发征求意见函、制发正式文件提供协办意见等措施,全力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等部门提出的强化配合意识、加强沟通联系,将协办件当作主办件办理的工作思路,受到主办单位的好评。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密切配合,在着力推动建议的办理落实上下功夫,针对将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在联合调研、充分论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筹建了我省首所狱内公办学校——长春市亚新学校,于9月17日正式揭牌,亚新学校的建立填补了我省九年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空白,得到社会各界的赞扬。

  (五)重点建议立项领办,发挥其在办理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以点带面、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今年重点建议的办理首次采取立项领办的方式进行。在代表建议分办过程中,省政府办公厅和人代选委积极沟通、密切配合,本着具有一定代表性,事关全省工作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原则,在省人大交由政府办理的173件建议中,综合分析、认真筛选,最终确定10件重点建议,分别交由省公安厅等10个主办单位、省人社厅等6个协办单位共同办理。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主持、亲自把关,通过制定领办方案,组织专题调研、全程调度、跟踪督办,针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推进工作落实。

  为推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文件,对办理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并会同省人大人代选委组织召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调度会,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共同听取承办单位办理进展情况汇报;6月中下旬,利用近两周时间,会同人代选委以及承办部门共同完成代表的面复工作,再次听取代表意见;10月下旬,在承办部门自检自查、梳理总结的基础上,又会同人代选委对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保证了年度重点建议件件落实、件件出结果。代表对此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政府系统今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真扎实!让我们也真正体会到作为代表为人民办成实事的自豪感,深受感动。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省人大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牵头领办的积极性不高,主动办理和领办意识不强,有畏难情绪;二是超办理时限情况仍有时发生;三是个别单位对代表面复工作仍不够重视,未按要求与代表沟通,在省政府办公厅多次催促后才与代表接触、征询意见。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政府及承办单位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推进省政府建议办理工作上新水平。

  一是把握“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这一目标,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提高政府各级领导和部门对尊重代表权力、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的认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真正当作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议事日程,切实增强办理工作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和部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严格按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办理建议,努力实现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尽快研究出台《吉林省政府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务实高效开展。

  三是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努力在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督办、综合调度,采取“回头查、回头看”的方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技术在办理工作中的应用,从操作的便捷性、功能的丰富性、办理工作的全流程管理入手,做好议案办理系统的功能完善和提升,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办理工作。

  五是针对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具体工作需要,搞好业务指导、专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升承办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有效推进办理工作协调开展,以更好地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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