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2日和3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代表议案交办会议,分别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龚玲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议案》(第16号议案)和冯宇平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制定〈吉林省民间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的议案》(第20号议案)的办理工作进行协调交办。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孙忠民主持会议,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工信厅有关负责同志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经研究,会议决定由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关于制定〈吉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议案》办理工作;由省工信厅牵头负责关于制定〈吉林省民间工艺美术保护条例〉的议案》办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省文化厅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孙忠民就办理好两项议案提出具体要求:第一,要高度重视。各议案办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儒林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会上的讲话精神,把办理好代表议案作为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解决具体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高度重视、专人负责、认真研究、措施着实,落实到位。第二,要把握好工作的进度,制定具体的工作时间表,不等、不拖、不推、不靠,及时向委员会和提议案代表反馈议案办理信息。今年下半年要及时将办理工作情况向委员会和提议案代表汇报,年底前,委员会要向常委会报告,力争做到办理工作代表满意、委员会满意、常委会满意。第三,要以议案办理工作为契机,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和民间工艺美术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积极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和民间工艺美术事业的发展。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外省(市、区)经验,做好法规文本的起草和立法论证、调研工作。待成熟后,及时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一定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按照会议要求,制定具体步骤,采取有效措施,办理好这两项议案,积极推动学前教育和工艺美术保护地方立法,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和工艺美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文/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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