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两会”后,省人大交省政府办理的235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办复率实现了100%。据初步统计,代表建议涉及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38%;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占52%;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条件成熟解决的占9%;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占1%。依据代表反馈意见和各承办单位上报情况,今年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实现了99%。
——高度重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省政府始终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接受人大监督,尊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建设的重要途径,作为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渠道,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推进多领域改革创新紧密结合,与推进创新发展、统筹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等“五大发展”紧密结合,与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政策落实紧密结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办理机制,调动各承办单位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省政府2014年第4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安排的汇报,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形式,要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承办责任,强化协调,完善机制,抓好跟踪督办,提高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努力让人大代表满意。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工作要求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省政府组织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分管副省长从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体制机制、实行多措并举、加强统筹协调等四个方面,对落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质量、推动实际工作进行了安排,并特别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对代表建议的答复函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双提高”。在办理过程中,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努力把政府工作同人民群众的呼声结合起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分管副省长亲自统筹调度、亲自签批意见、亲自审核报告,多次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其他各位副省长以及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也都结合分管工作,对代表建议办理提出了具体的落实要求和工作意见。
——完善交办机制,明确各承办单位的主体责任。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涉及省政府诸多部门和单位,明确承办的责任主体是保证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前提。今年,省政府着力在完善交办机制和落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方面下功夫,责成办公厅对办理流程做了进一步梳理,制定下发了《关于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交办函》,从办理目标、承办程序、协调机制、答复规范、办理时限、反馈上报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指导承办单位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办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对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类,综合考虑建议内容、代表意见等因素,依据建议内容主要指向的具体工作领域,结合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初步分办意见,利用议案管理系统把代表建议全部预分到各承办单位,由其进行预审,并提出调整意见。3月24日,省政府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省政府系统承担建议办理的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近200人参加了会议。3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召开集中分办协调会,将代表建议逐件交由各承办单位办理,保证了代表建议件件有承办单位,件件落实责任人。
——坚持多措并举,在抓办理落实上下功夫。各承办单位按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于省政府交办会后迅速行动,及时召开落实会议,专题部署具体办理工作,把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在加强与代表联系沟通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提出办理、答复和落实意见。一是抓组织落实。各承办单位普遍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精心办”的三级负责制,把代表建议办理列为一把手工程,严密组织,落实责任,加强督办,确保了按时高效完成办理任务。省发改委专门召开党组会议,落实代表建议办理任务,把建议办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由分管领导对一把手负责,保证件件落实、件件办好。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地税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参与调研,亲自推动办理。各承办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从具体办理环节入手,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办理工作,逐件与代表沟通,倾听代表声音,反复研究答复意见,保证了办理工作扎实开展。二是抓措施落实。为把代表建议办理好、落实好,各承办单位在落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流程的基础上,把办理工作重点放在了分析建议、研究对策、改进工作上。一方面依据代表建议提出的现实背景,深入分析建议内容,另一方面认真研究探索工作对策,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将合理化建议应用于深化相关领域改革的具体工作之中,以建议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在办理有关清洁能源生产、高载能产业发展、大用户直供电改革等方面的代表建议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吉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市场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组织省内9家用电大户, 与发电企业签订了电力市场交易合同,合同成交电量超过15亿千瓦时,可为用电大户减少用电成本1.5亿元。三是抓沟通落实。各承办单位为把代表建议办理好,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听取意见建议,研究改进工作。省能源局、吉林银监局等承办单位由分管领导带队,上门征求代表意见;省畜牧局等承办单位邀请代表共同调研,在实践中探索相关改革方向;省卫生计生委等单位把代表请进来,通过集中面复、座谈的形式向代表征询意见,报告办理结果。同时,省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不断增强大局观念,注重加强横向沟通,主办单位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出需要共同研究的事项,商请相关协办单位研究办理;各协办单位积极主动,将协办件与主办件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协商沟通,确保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抓答复落实。按照省人大、省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完善答复机制,采取不沟通清楚不答复、先征询意见后答复、面复后再次报告落实情况等多种形式,把真诚沟通、真情办理延续到承办工作的答复环节。省国土厅、省科技厅等承办单位始终坚持“代表满意再答复”,即针对办理和落实情况向人大代表征询工作意见,取得代表满意后,再正式发文答复,从而保证了答复质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跟踪督办,组织人员面复代表解释国家政策,直至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满意为止,赢得了人大代表的认可。
——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认真承办重点建议。2014年,政府会同省人大围绕城镇化建设、开发区发展、信息化建设以及政府公共服务等领域,确定了《关于在城镇化建设中要注重产城融合大力推进产业发展的建议》等10件代表建议为重点建议,交由省发改委等8个单位牵头主办,省住建厅等9个单位协办。各承办单位在立项领办重点建议工作中,针对建议反映的问题进行仔细分析和认真研究,结合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
——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代表建议落到实处。省政府把落实代表建议,推进相关问题解决,作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部署各承办单位在做好建议答复的基础上,一件一议或一事一议,推进相关建议在实际工作中的落实。省工商局针对田金运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严格整治虚假广告的建议》,会同省监察厅等部门严厉打击和清理虚假违法广告,检查各类市场主体7000余户,查处违法广告案件722件。省科技厅为落实王永安代表提出的《强化非粮生物质产业化技术孵化和攻关的建议》,在着力发挥我省“玉米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的基础上,拟通过2015年度“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优先支持生物质产业技术孵化器(中试平台)建设。省公安厅针对田利民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伪基站治理的建议》,组织开展了4个月的专项打击行动,破获相关违法犯罪案件78起,打掉犯罪团伙14个。
——加强制度创新,统筹组织完成办理目标。2014年,省政府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的通知》[吉政发(2014)33号],对代表建议办理原则、承办职责、办理制度、办理程序以及组织领导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指导全省办理工作提供了程序标准和制度保障。为把代表建议办理目标组织完成好,省政府办公厅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面加强内外服务,通过统一组织、调度沟通、督查督办、协调服务等多种形式,努力搭建省人大及人大代表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桥梁。在组织办理工作中,省政府办公厅采取召开协调会议、制发承办核对单、跟踪调度办理进展、协助组织办理调研等方式,全面指导、跟踪督促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各类问题,确保了代表建议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文/小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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