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一号议案纪实

吉林人大网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常委会工作 → 委员会工作
您的位置: 首页 > 委员会工作

集安市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一号议案纪实

发布时间:2015-12-02 18:52:00

浏览量:

字体显示:【  大      】

X
分享到  - 微信

  说起吉林省集安市,许多人并不陌生。这座位于中朝边境的美丽城市,早在多年前就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城、吉林省生态城。湿润的气候、旖旎的自然风光,使集安市素有“吉林小江南”的美誉。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集安市的森林覆盖率已达到79%,高出全国平均覆盖率58.64个百分点,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20.7万亩、湿地面积达到15.8万亩,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级石川氏哲罗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处,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2个,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省级森林城市。2004年7月,域内的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群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在美名纷至沓来的背后,是当地群众发自内心的啧啧赞叹:“人大管住了山,管住了水,真是功不可没啊!”这由衷的话语,道出了集安市连续三届人大常委会、历时十余年围绕1号议案,坚持不懈地跟踪监督生态环境建设的那份执着与坚守。

  顺势而为先后催生一号议案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集安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保护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的矛盾也日益凸显。由于当时环保意识淡薄,集安市曾一度走入“重经济轻环保”的误区,致使乱砍滥伐、乱垦滥占、乱采滥挖、任性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2000年初,中共集安市委确立了“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将生态与经济优化组合,使之协调发展,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永续生存,绝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也绝不要那种破坏和掠夺环境资源而得到的经济快速发展。

  集安市人大常委会历来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尤其是第十五届、第十六届、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战略部署,积极履行人大工作职能,结合对《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水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相继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检查和视察活动,仅听取政府部门相关报告就达100余次,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的实施。其中,督促落实一号议案被常委会作为工作的总抓手,十余年来始终扭住不放,一抓到底。                

  集安市饮用水水源安全问题曾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2003年1月20日,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方淑艳等20位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通沟河水源保护的议案》,被大会列为一号议案。该议案由于第十五届、第十六届连续两届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地监督落实,使水源涵养区两个国有林场全部退出采伐,45000帘人参全部下山,退参还林、退耕还林。同时,植树造林2400亩,并将34057公顷山林划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范围进行重点保护。随着一号议案逐步落到实处,通沟河水源水质明显改善,涵养区植被得到有效恢复,城市居民从此喝上了“放心水”。

  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连续跟踪监督一号议案取得的扎实经验和效果,更加坚定了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抓住“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履行职责的决心和信心。

  “优良的生态环境、丰富的生态资源是集安的最大特色、最宝贵的财富、最重要的品牌。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更好地发挥自然资源优势,把生态保护和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融入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是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集安的必然选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强烈地意识到:“从总体上看,虽然集安市生态环境质量没有明显下滑的迹象,但时而出现的各种隐患和苗头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把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到促进生态环境建设这篇大文章上!”

  2013年12月,在集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马海、赵希江、辛 宏、陈民序、夏正山、李纯红、张淑敏、李瑞德、蒋桂红、潘桂波、刘云峰、邹德强12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全面加强我市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建议》,被大会列为一号议案。

  该议案将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体现生态文明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有效的保护与管理投入机制不健全;二是对破坏森林资源、水资源违法行为的惩治与打击力度不够,非法毁林种参、挖砂取石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和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治理。森林水源涵养能力降低导致的水土流失、挖砂取石和小水电站建设导致的中小河流断流,对生态环境、生物的物种多样性造成严重危害;三是农业和畜牧业生产所造成的面源污染治理应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和畜牧业养殖的标准化程度亟待提升;四是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不平衡、重开发轻保护现象依然存在,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监管能力不强、办法不多;五是湿地保护力度不够,城乡绿化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园林城市、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

  在一号议案交办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强调指出:市政府应围绕一号议案,在全市未来的发展进程中,按照“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以生态为基础,以建设绿色家园、发展绿色产业为着力点,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生态保护和建设步伐,努力打造天更蓝、地更绿、山更青、水更净的美好家园。

  行使监督权就要较真碰硬

  与第十五届人大的一号议案相比,第十七届人大的一号议案内容几乎涉及到生态环保工作的各个方面。为了取得以点带面的效果,根据集安市实际,常委会决定配合“三查(察)”活动,将水源地保护、造林绿化、湿地公园建设、参业用地管理和环境保护作为落实一号议案的工作重点和切入点,并对议案落实情况实行跟踪问效,督促政府部门把议案内容落到实处。

  这是2014年集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林业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时,市政府交出的一份成绩单:“截至目前,林业、公安、边防等部门共破获毁林种参案件245起,非法开垦林地496亩,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对排查出的496亩非法开垦林地全部收回并进行还林,同时建立了参业用地管理台帐……”然而,人大检查组对这样的“战果”似乎并不买账。相反,检查组成员却一针见血地指出,出现这些毁林种参案件说明,一些部门和乡镇街道的负责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经济发展、轻视环境保护的思想,尚未走出“先污染、后治理”的认识误区,甚至以牺牲资源与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发展速度;执法队伍建设还很薄弱,环保法律、法规得不到全面、准确的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与环保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检查组成员建议,有关部门要制定系统完善的规章制度,用制度说事儿,用制度管人。对那些只拿钱不干事,应付差事,经常出事的护林员,要坚决予以辞退。同时,有关部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林业执法专项行动,继续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检查中发现的13起涉嫌违法乱打烧柴的案件,检查组责成林业和公安部门抓紧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人大检查组有的放矢,遇事不回避,直面问题“不客气”的举动,使有的政府部门负责人脸上挂不住了:“指出问题真是一点不留情面啊。”对此,一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接了当地说:“应该让这些部门头头红红脸,发发汗,汲取教训,尽快抓工作整改。”

  一号议案中着重提到的霸王朝国家湿地公园是集安市一块“金字招牌”。该公园的整体环境和建设一直受到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不断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多次听取有关部门关于湿地公园的申报、建设、管理等工作汇报,并进行了评议。常委会检查组强调指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是集安市生态保护和建设中一项重要工程,对落实“生态立市”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全面推动全市生态旅游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检查组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确保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在湿地公园区域内大规模挖沙取石的问题,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直接过问,亲自协调,使问题得到及时纠正。

  城市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是一号议案关注的重点,每年都被列为集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成视察组,加强对城市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为了充分了解辽西北引水工程污水处理、博祥药业锅炉除尘、垃圾处理场等进展情况,2013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深入实地开展视察活动,并听取市政府关于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情况报告。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视察组认为,城市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市政府要把好事办好。检查组建议,要以城市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乡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及边境环境监测站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达标能力建设。重点抓好辐射监测站、市区大气监测站建设,切实提高全市环境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最后,检查组直指问题要害:“守护碧水蓝天需要一支强有力的执法队伍,市政府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执法水平。”

  野生动物,尤其是鸟类观赏已经成为近几年集安市大力拓展的重要旅游资源,市人大常委会结合《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密切关注域内越冬候鸟保护工作。为给越冬鸟类营造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和沿江乡镇,对越冬候鸟实行人工投食、专人看管,依法打击乱捕滥猎的违法行为。目前,以中华秋沙鸭、野鸭等为代表的候鸟成为集安市冬季鸭绿江上一大新的旅游特色景观。

  十年坚守再添生态城市名片

  2009年 ,某外地企业在集安市水源地大青沟林区修路探矿,进行开发,致使该区域植被受到破坏。市人大常委会发现后,立即组织开发区和林业部门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并责成监察局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制止了这起毁林开矿,破坏水源区生态,并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行为,纠正了政府部门以破坏生态资源为代价发展经济的错误做法,保护了水源区生态安全。事情过后不久,社会上就有人说起了风凉话:“送上门来的金山、银山却不要,光守着这穷山穷水啥时候能把经济搞上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玉波对此回答掷地有声:“能守住绿水青山,就是给子孙后代留下的金山、银山!”

  事情无独有偶。2010年,吉林省林业厅批准,在集安市水源区国有林场进行2000立方米抚育采伐,并给予资金补贴。对于“打破脑袋”争取省里资金支持的市、县而言,这本是一件求之不得、“天上掉馅饼”的大好事,但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却没有马上表态,而是带领检查组深入林区,实地踏查。调研后大家一致认为,此事将使水源生态遭到破坏,不能因小失大。最终没有同意采伐,保持了水源区植被的生态原貌。

  水源区水田改旱田,是一号议案的重要内容。为推动水改旱工作,人大常委会工作组多次深入水源区调查研究,形成了具体工作思路,建议市政府适时启动水改旱工作。从2010年开始,政府相关部门将离水源取水口最近的山城村710亩水田改造成旱田,有效减少了农药化肥对水源的直接污染。

  失去踪迹许久的中华秋沙鸭又飞回来了,名声遐迩的国家森林公园“五女峰”更加妩媚、妖娆;通沟河、大青沟等水源区植被丰美,水量充沛。水源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居住环境更加优美,城市居民解除了饮用水后顾之忧,幸福指数大幅攀升。更令人欣慰的是,近几年许多来集安市投资兴业的企业家竟然是冲着集安市的生态环境来的!

  十余年来,市政府及林业、公安、环保、水利等部门,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围绕一号议案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涉案25人的双岔团伙盗伐滥伐林木1200立方米重大案件,个别林业公安干警执法犯法、触犯刑律案件的成功告破和审判,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深刻地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使破坏生态资源违法案件的发案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

  经过集安市第十五届、第十六届、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连续十余年跟踪监督,两件一号议案均得到有效落实。2014年12月,集安市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大十年坚守,终于为集安市再添一张最具含金量的生态城市名片。

    文/高峰

  •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