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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13 1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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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工作程序的规定>的决定》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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