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有效监督,护航经济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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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有效监督,护航经济体制改革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24-07-12 1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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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的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把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位置,开创我国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找准人大在推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定位和任务,用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监督,确保经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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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0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此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全面部署,“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专篇阐述。构建新发展格局,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全局性指导意义。

  2021年7月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我们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的战略举措。

  为了推动夯实我国经济发展根基这一战略性布局的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动力源。2023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第一年,聚焦经济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成为监督工作的鲜明特点。

  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听取审议区域协调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摄影/马增科

  全国人大常委会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监督方式,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推进金融改革,推动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添加动力。

  2021年7月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强调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

  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开展种子法执法检查,夯实种业振兴、农业强国建设的法治基础。

  2023年4月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强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举措。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6月至9月开展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聚焦法律对“企业科技创新”作出的规定,指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够突出,企业总体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提出赋予企业更多创新资源配置自主权,提升企业在科技创新规划和政策制定、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决策和实施中的参与度,增强企业科技成果研发、吸纳和产业化能力,依法落实税收优惠、科技融资惠企措施等建议,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落实。

  紧扣全国人代会批准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紧盯经济运行重点难点问题,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乡村产业发展、金融工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农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执法检查;定期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跟踪监督经济运行情况……

  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持续开展监督工作,促进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障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2

做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

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提出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

  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

  2018年3月,党中央印发意见,指导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明确提出对政府预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改革要求,修改后的预算法颁布实施,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开展预算联网监督等重要改革举措相继出台。

  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修订通过;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修订通过。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改革举措、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

  新时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制度不断健全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具有查询、预警、分析、服务等基本功能。系统框架由财政预算监督、部门预算监督、专题监督、监督预警、代表服务、政策法规、文档资料和宏观经济分析等模块组成。

  看紧国家账本,关键是要把钱花在紧要处、用在刀刃上。

  2023年,首次突破10万亿元的财政转移支付如何分配备受关注。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建议推动完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分类管理机制,加强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和绩效管理。

  2023年,我国多地遭遇暴雨、洪涝、台风等灾害。10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增发国债1万亿元,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开展并深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建立并用好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立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打造阳光财政,提高国家账本透明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为抓手,对政府预算开展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不断拓展深度、增强效果。

3

加强监督职能,

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作出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了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的法定化、制度化、常态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2017年,党中央印发意见,部署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于2018年首次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年度专项报告,于2019年制定了人大专项监督工作的首个五年规划。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出台,通过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方式听取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成为新时代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重要遵循。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第一个专项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完成了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和实施报告制度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实现了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四大类别国资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

  2023年6月1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开启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新征程。

  围绕提质增效目标,第二个五年规划就进一步完善报告制度体系、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国有资产领域立法、推进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作出部署,以更好适应全面落实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客观要求。

2023年7月12日至14日,全国人大调研组在上海市调研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财政文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图为调研组在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实地调研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遵照五年规划“路线图”,202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了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对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表示肯定,并对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完善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机制等提出了建议。

  亮出国资家底,把国有资产置于阳光之下。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助推国有资产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更好地服务国家发展和造福人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吹响。

  新征程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不负光荣使命,履行法定职责,扎实有效开展监督工作,助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落实更加有力有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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