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长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田锦尘、王秋实,副主任贾晓东、梁仁哲,秘书长金喜双及委员共60人出席会议。
省政府党组成员金育辉,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苗伟,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和梅河口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部门、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会议。
梁仁哲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批准了《长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长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吉林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通化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白城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白城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安娣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
根据《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部分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高广滨就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高标准完成常委会年度工作任务,推动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部署、提出要求。(文/李佳星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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