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备案审查 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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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备案审查 筑牢法治根基

发布时间:2026-05-29 1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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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一份来自吉林省某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在备案审查环节被“聚焦”。文件中关于“对民营企业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的规定,引起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审查人员的注意。“经审查认为,按照相关法律和我省条例规定,实施失信惩戒必须遵循合法、关联、比例原则,这份文件规定的措施依据不够充分,惩戒尺度与行为后果的匹配性有待商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负责同志介绍。随后,一场深入的沟通在法工委与文件制定机关等多个相关部门间展开,通过法理阐释、问题剖析、意见交换,最终制定机关同意对草案进行研究修改。这只是吉林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持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以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众多案例中的一个缩影。

  备案审查工作是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最后一道防线”。2023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新时代备案审查工作提供了更为明确、更为刚性的法律遵循和行动指南。《决定》明确要求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坚决纠正和撤销违反宪法、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并特别强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法治任务抓紧抓实。2025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把备案审查工作摆在全面依法治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向人民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履职答卷。

 

完善制度机制  构筑备案审查“四梁八柱”

  “以前总觉得备案审查流程有些模糊,环节多、责任交叉,现在有了这张图,从文件接收到归档管理,每个环节谁负责、干什么、何时完成,一目了然,工作顺畅多了。”长春市一位区级人大法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指着墙上张贴的《吉林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图》感慨地说。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首要在于夯实制度根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刻认识到,没有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就是空中楼阁。为此,2025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省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步入“精装修”阶段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在《意见》的宏观指引下,法工委配套制定覆盖全链条的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图,将抽象条例规定转化为可视化操作指引,有效降低了基层工作理解和操作门槛。同时,为推动各备案审查机关之间形成监督合力,法工委主动牵头,会同省政府、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备案审查衔接联动的若干规定》,实现省级层面人大与行政、监察、司法机关备案审查工作的联动全覆盖。如今,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互通情况、会商解决难题已成为常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各机关协同、社会参与的备案审查工作新格局日益清晰牢固,各项协商机制从“纸面”落到“实处”,切实达成“1+1>2”的法治监督成效。

  “《决定》和《意见》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我们配套出台36项具体举措并扎实推进,目的就是打通‘最后一公里’,把原则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考核、可追溯的‘吉林实践’。”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金华表示。这套以《决定》精神为魂、以《意见》为纲、以地方条例和配套制度为骨架的“四梁八柱”,为吉林备案审查工作行稳致远奠定了坚实基础。

 

聚力提质增效  彰显制度监督刚性

  备案审查,关键在“审”,核心在“纠”。省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决定》提出的“坚持有错必纠”原则,让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发力。

  实现“全覆盖”,备案基础更扎实。法工委在强化日常联络督促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备案“回头看”,对各制定机关存在的应报未报、延迟报备的文件进行清查,督促限期补报。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共接收报备规范性文件29件,同比增长32%。尤为亮眼的是,我省首次实现人大、行政、监察、司法四类规范性文件备案全覆盖,涉及现代农业、冰雪经济、文化遗产保护等全省重点工作领域,推动“有件必备”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审查“聚合力”,问题发现更精准。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备案审查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统专结合”优势,在法工委对全部报备文件开展全面审查的同时,还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专业优势,同步开展专业审查研究工作。对审查中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在认真听取制定机关情况说明的同时,综合运用座谈会、走访调研、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国家机关、专家学者和基层群众多方意见建议,在充分沟通中凝聚共识,精准提出高质量审查意见,确保每一项审查结论都经得起法治和实践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一年来,法工委分送各专委会审查文件34件次,审结率100%。

  纠错“动真格”,法治统一更有力。对经审查确认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省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沟通、函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等方式,敢于较真碰硬,坚决督促纠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推动省“一府一委两院”和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政府,对全省民营经济领域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体检”。通过审查梳理,共修改、废止了12件不符合中央精神、法律规定和时代要求的文件,切实发挥了备案审查服务中心大局、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备案审查工作事关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可谓一字千钧,来不得半点儿马虎与妥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负责同志表示,工作人员在审查时字斟句酌、从严把关,在坚守法治底线的同时,持续强化监督刚性。例如,在审查一份关于推进绿美城市建设的文件时发现,其关于“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表述,未完全涵盖“山水林田湖草沙”全部生态要素,与党和国家最新部署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经沟通提醒,制定机关同意修改完善。“备案审查不是‘找茬儿’,而是共同维护法治统一的‘法治体检’。我们坚持在沟通中凝聚共识、在监督中体现支持,最终目的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吉林不折不扣落地落实。”韩金华说。

 

数字赋能+民意直通  打造“阳光审查”模式

  《决定》明确要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将两项要求紧密结合,让备案审查工作插上科技翅膀,驶入民意快车道。

  点开“吉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省各级现行有效的5254件规范性文件清晰可查,支持一键检索、快速调取。网页显著位置设置的“意见建议”入口,保障群众反馈渠道畅通无阻。2025年,这个省级数据库新增数据308件,平台公众端访问总量已突破270万次,日均访问量超3000次。它不仅是社会公众学法、用法、懂法的“权威宝典”,更成为监督规范性文件的“阳光平台”和提交审查建议的“便捷通道”。

  “我们不仅建成省级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更在全省率先制定数据库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报送、入库、更新的标准与责任,实现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清’全生命周期线上闭环管理。”法工委工作人员介绍,信息化手段既倒逼制定机关提升文件质量,也让人大监督更加精准高效。通过数据比对,能够快速排查出应报未报、迟报漏报等问题,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实现从被动接收向主动发现转变。

 

固本强基  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审查队伍

  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关键在人,关键在队伍。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的“缺机构、缺人员、缺经验”等实际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全省“一盘棋”统筹推进,把队伍能力建设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

  在持续开展常态化培训的基础上,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一步将培训覆盖面拓展至全省各级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的备案审查工作人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累计培训2100余人。培训不仅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家传经送宝,还安排省备案审查研究中心专家和本省实务工作者讲解制度理论、分享实践经验,并设置了“面对面”交流研讨环节,有效提升了全省备案审查队伍业务能力。

  乡镇、街道这一基层治理的“末梢”,也是备案审查的薄弱环节,法工委专门编印了《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指导手册》,为基层工作人员提供“拿来即用”的实操指南。同时,借鉴“巡回法庭”理念,分片区对市县乡备案审查工作进行“集体会诊”“巡回指导”,通过上门服务、案例剖析等方式,手把手帮助基层破解难题、提升能力,努力打通备案审查在基层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从推动一份文件纠偏到护航一个领域发展,从构建一套严密制度到锻造一支专业队伍,从打开一扇民意之窗到擦亮一方法治晴空,省人大常委会以奋蹄争先的昂扬姿态,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扎实落实在吉林大地上,让备案审查制度焕发蓬勃生机,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监督保障。(文/李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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