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26年第11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7月29日至30日在长春召开,会期2天。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主持,主任会议建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为:审议《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修订草案)》《吉林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吉林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吉林省红十字会条例(草案)》《吉林省财会监督条例(草案)》;审议《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吉林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市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的决定》《松原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7部单行条例的决定》;审议省政府关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25年决算和2026年预算1-6月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5年省本级决算;审议省政府关于202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吉林省发行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扩大内需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吉林省河湖长制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范锐平、田锦尘、王秋实、刘金波、贾晓东、梁仁哲、金喜双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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