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7月30日下午在长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高广滨,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范锐平、田锦尘、王秋实,副主任刘金波、贾晓东、梁仁哲,秘书长金喜双及委员共61人出席会议。
副省长刘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家新,省监察委员会、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田锦尘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大成作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人事事项的说明,省政府副秘书长姚礼敏作的关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扩大内需工作情况的报告,徐家新作的关于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分组审议后,王秋实主持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吉林省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吉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修订)》;批准了《长春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吉林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吉林市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的决定》《松原市城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和废止<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7部单行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省2025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省发行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及调整预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