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日起,法律法规电子文件三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实施。
记者了解到,这三项国家标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编制、全国人大信息中心具体承担有关任务。有关标准的出台,填补了我国法律法规电子文件领域国家标准的空白,标志着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管理工作迈入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化的新阶段——《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第1部分:页面格式》旨在统一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及相关资料的页面显现;《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第2部分:技术要求》旨在统一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的存储格式和数据信息等,实现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的跨系统互认;《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第3部分:交换接口》旨在实现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的跨系统互通。
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国家标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重要保障;是提升法律法规事务办理、信息共享、社会公众服务效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筑牢数据安全防线的现实需要。
这三项国家标准构建了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统一规范,解决了“显示效果不一、数据结构各异、系统交换不畅”的痛点,让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在跨系统、跨部门流转中“读懂、认准、互通”,对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数字化、智能化具有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邓蓉玲表示,推动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国家标准落地见效,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标准实施、以全局意识强化标准执行、以数字理念推动转型变革、以底线思维保障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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