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大常委会为加快推进特色城镇化发展建言献策

吉林人大网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市州人大
您的位置: 首页 > 市州人大

通化市人大常委会为加快推进特色城镇化发展建言献策

发布时间:2013-07-09 11:09:00

浏览量:

字体显示:【  大      】

X
分享到  - 微信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持续动力。为加快推进具有通化特色的城镇化发展,通化市人大常委会对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作进行了调研,并在总结归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关于全市城镇规划建设情况的调查和审议情况、2012年通化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审议情况,对全市城镇化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科学地认识和理解城镇化的实质和内涵。城镇化的实质应该是,在集约使用资源、避免环境破坏的前提下,提高全社会的劳动效率,极大改善农转非人口的生活条件,平等享受城镇居民公共服务、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权利,全面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其内容和指标应该涵盖上述各个方面。

  二是要以大视野谋划通化城镇化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要把通化市建设东北东部中心城市、吉林省门户城市和中国北方生态宜居山水城市的总体发展目标,作为城镇化发展的依托,立足东北东部地区,积极融入长吉图、环渤海经济区,全力提升通丹经济带战略地位,争取列入国家级发展战略。要谋划实施好四级城镇中心体系建设,即通化市1个区域中心城市,梅河口市1个区域次中心城市,集安市、通化县、辉南县、柳河县4个县域中心城市,山城镇等14个重点镇。

  三是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带动城镇化发展。省委书记王儒林强调,没有经济发展作支撑的城镇化,将掉进“城镇化陷阱”。因此,要以城镇中心体系建设为载体,集中精力和资源加快中心城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四是要以自然禀赋为优势推动特色城镇化发展。突出抓好抓实医药城建设、工业走廊建设和市区改造升级工作,切实打造中国北方生态宜居山水城市。

  五是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支撑保障城镇化发展。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化发展规划,科学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工作。

  文/谢欣婷

  •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