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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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8-13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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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8日,松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吉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松原市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松原市星熠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吉林博晟塑业有限公司、大洼镇前朝阳村、宁江区特殊儿童康复训练指导中心、松原“美丽工坊”、松原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实地检查,听取了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一法一条例”及残疾人自强自立的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典型,营造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持续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将残疾人服务网格化,做到“残疾人+服务人员+爱心人士”联动,将服务延伸到网格、诉求解决到网格,让残疾人服务“触角”进家入户。要充分发挥残联服务设施作用,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更健全、更优质的康复、教育等服务,积极探索“借鸡下蛋”“借坡下驴”等模式,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残疾人康复水平。要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对缺少无障碍设施的,要按照标准进行改造,为残疾人生活和工作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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