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围绕信访工作机制运行、信访渠道畅通、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规范化、信访矛盾化解与突出问题治理,以及《条例》学习宣传与责任落实等重点内容,先后实地检查舒兰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舒兰市信访局接待大厅、来信受理及复查复核等业务部门、龙潭区新安街道、丰满区信访局接待大厅与业务处室、建华街道铂悦社区共5家单位。听取吉林市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召开由市信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法院、检察院等14个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邀请市委政法委负责同志介绍相关情况。
执法检查组强调,《条例》是新时代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引领,从严从实贯彻《条例》;依法履职尽责,强化担当作为,全面提升信访工作质效;推进源头治理,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打造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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