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延吉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前往延吉边务督办公署旧址、延吉市布尔哈通河水上项目、延吉希尔顿逸林酒店和延吉市文化馆,实地查看《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听取了延吉市关于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的汇报,参与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结合检查情况,围绕全市旅游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以《旅游法》为指导,立足延吉市资源禀赋,制定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十五五”旅游发展规划,加快构建旅游产业与工业、文化、生态农业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的新体系,为游客提供更丰富的“延吉玩法”。要聚焦旅游服务全链条,建立标准化、个性化相结合的服务管理模式,大力支持旅游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全方位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要加大向公众宣传推广《旅游法》的力度,加大对旅行社、景区以及交通、住宿等旅游服务提供者的普法培训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监督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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