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

吉林人大网

今天是: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自身建设
您的位置: 首页 > 自身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11-22 11:03:00

浏览量:

字体显示:【  大      】

X
分享到  - 微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改进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

  (一)制定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有关规定。将贯彻实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法律法规的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定,针对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若干规定。

  (二)转变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方式。统筹安排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地点,避免同时、集中、连续安排到一个地区或者一个部门。严格控制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组人员、工作人员和随员数量,切实做到轻车简从。能集中乘车前往工作地的一律集中乘车。在工作地期间,不搞迎送仪式,不住超规格房间,不超标准就餐,不参加宴请,不观看专场文艺演出,不进行接见合影,不接受各类纪念品或者土特产品。

  (三)提高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实效。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点面结合;要切实解决问题,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工作成果,要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促进工作的措施。

  二、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每年深入群众、深入基层的时间不少于30天。

  (五)建立联系点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结合依法履职实际在农村、工矿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建立1-2个联系点,并定期深入联系点了解群众呼声,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

  (六)实行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进行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切实改进工作。要注意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进而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作用。

  (七)重视信访工作。对重要来信来访,常委会领导要安排时间接待,信访工作部门要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切实改进会风

  (八)严格会议审批。以省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人大工作、立法、监督等全省性工作会议,严格按照规定报送省委审批。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机构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所要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所承办的省际间区域性会议计划,报办公厅审核,经秘书长批准后执行。

  (九)减少会议数量。除依法召开的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机构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一般每年1次。

  (十)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以省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人大工作、立法、监督等全省性工作会议,与会人员不超过150人。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机构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与会人员不超过50人。

  (十一)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召开会议要主题鲜明,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除依法召开的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外,其他会议,领导同志的会议讲话,一般不超过30分钟;会议发言一般不超过10分钟。

  (十二)严格控制会议经费。严格执行会议用餐、住宿等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会场布置要简朴,会务接待要节俭。

  四、规范文件简报

  (十三)减少文件简报。严格文件发文审核程序,控制发文规格,减少发文数量。精简简报种类。

  (十四)切实改进文风。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并准确、着实、简洁,篇幅一般不超过2000字。简报要注意反映重要工作动态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总结出来的新经验,要迅速、真实、明了,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字。

  (十五)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应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扩大电子公文适用范围,阅知性文件、简报通过机关内网传送,减少纸印公文数量。

  五、改进领导公务活动

  (十六)精简领导公务活动。常委会领导同志的公务活动,由办公厅按照精简、必要的原则统一安排。未经安排,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节庆活动以及各类论坛等活动。

  (十七)简化领导活动迎送程序。严格执行常委会领导活动迎送工作若干规定,非相关人员一律不到机场或者车站迎送。

  (十八)规范外事活动。常委会领导同志率团、随团出国(境)进行对外交流交往或者出席涉外活动,严格执行外事活动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变相公费旅游的现象。

  六、规范公务接待

  (十九)完善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的有关要求,完善常委会内宾接待工作有关规定。

  (二十)严格执行食宿标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来我省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研究,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来我省进行学习考察,省内外有关人员来机关办理公务,严格按照标准安排食宿。需要相关领导同志与其共餐的,严格标准,以东北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酒水。

  七、改进宣传报道

  (二十一)注重宣传报道实效。严格按照省委关于改进宣传报道工作的有关规定,突出人大工作特点,全面加强常委会宣传报道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报道工作的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压减领导和会议活动的报道数量,更多地报道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联系人民群众、自身建设等工作的特点和实效,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

  (二十二)加强机关网络建设。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舆论引导力,营造网络舆论正能量。

  八、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二十三)严格按照规定配备汽车。严格按照编制、排气量和价格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更新时,逐步更换为国产自主品牌汽车。

  (二十四)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封存停驶。加强车辆保养和安全检查,抓好节油降耗工作,降低运行成本。

  九、厉行勤俭节约

  (二十五)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加强资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推进能源资源节约。

  (二十六)切实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对“三公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切实压减“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差旅管理有关规定,能乘坐火车的,一般不乘坐飞机。

  (二十七)加强节庆活动管理。元旦、春节不组织联欢、聚餐、宴请等活动,不寄送挂历、台历、贺卡等纪念品。

  十、加强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二十八)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严格执行消防、交通、保卫、食品等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机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十九)严格执行保密安全制度,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工作制度。强化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制度。

  十一、强化监督检查

  (三十)将贯彻落实本意见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的重要内容。各专门委员会、各办事机构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提交自查报告。机关纪委每年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加强经费审计,每年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