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这是吉林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在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之时,为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重在依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面对的新挑战是复工人员集中返程、复工复产所带来的新的疫情输入和传播扩散风险。面对严峻疫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有利于保防控、保民生、保安全,科学、高效、规范地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有利于把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效能。
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重在统筹。疫情防控是一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在疫情面前我们要有“一盘棋”思想,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调配疫情防控急需的医药物资、医用设备和专业力量。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行各业在疫情防控中的法律责任,明确公民个体在疫情防控中的责任与义务,明确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措施,自觉形成疫情防控强大合力。
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重在落实。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依法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各单位、社区和公民个体都要严格履行防控疫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以具体行动为我省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重大考验,全省上下要坚定信心,众志成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展现吉林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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