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6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预算草案。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预算委员会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预算委员会认为,2021年,省政府及其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和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成绩来之不易。 同时,在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部分市县“三保”和偿债支出压力较大。省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省政府编制的2022年预算草案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收入预算实事求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支出有保有压、重点突出,符合国家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批准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执行好2022年预算和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经济决定财政,要立足开辟税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强做大主体税源,加快培育新兴税源。在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充分考虑减税降费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管,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坚决杜绝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支持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发展。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着力吸引人才和扩大就业,防止就业人口进一步流失。
二、优化财政政策供给,提高市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落实相关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大省级财政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分配使用流程,提高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效率。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适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持做好民生用能保供工作。
三、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反对浪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细化完善支出标准,健全财政支出约束机制,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不断完善政府过紧日子的制度体系。
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要合理确定新增政府债券规模,完善分配机制,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限额,避免风险累积。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确保专项债券项目收益能够覆盖债券资金本息。优化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建设,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持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足额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合理安排发行节奏,优化债券期限结构。做好地方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形成市场化、法治化融资约束机制。妥善处置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五、强化审计监督,促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质增效
加强重点领域和重大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围绕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等开展专项审计。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积极拓展审计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主体的责任意识,建立存在问题较多部门直接向人大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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